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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淑兰呼吁应抓紧时间制定考试法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7日09:38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本报记者 陈宝成北京报道 “没有执行义务教育法的地方政府当问责”。昨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组长、教育部党组成员 田淑兰呼吁,应当克服教育立法偏软的问题,抓紧时间制定考试法。 教育投入不够无人追责 根据2006年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用于实施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应当高于财政 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保证按照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义务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职工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这就是“三个增长”。 田淑兰介绍,在新的义务教育法实施过程中,从国家层面,国务院对教育的投入实现了上述“三个增长”;但是根据 教育部、国家统计局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统计公报,有相当一部分省没有实现对教育投入的增长,甚至有些地区出现了“负增 长”。 “有些教育法规立了之后显得‘偏软’,”田淑兰介绍,教育部、国家统计局和财政部曾在2006年和2007年 连续发布公报,通报各地教育投入状况。但“公布完了之后就不了了之,没有按照义务教育法规定增加投入的省,也没有受到 有关方面的问责,没有部门对此承担法律责任”,田淑兰说,“因此我建议加大对各级政府义务教育法执行情况的检查,对没 有按照要求实现教育投入增长的地方进行问责。” 正在沟通考试法纳入立法计划 国家组织的各种考试作弊事件层出不穷,引起了田淑兰的高度关注。 “每年的升学考试全民关注,报考的人数近千万,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很多干扰考试的问题,缺乏法律的支持和治理 ,所以我建议要抓紧时间立考试法,这是中国考试制度和现状遇到的实际问题提出来的迫切需要。”田淑兰说。 “我们觉得考试法立法的步子太慢,当然希望早日写进立法计划。”田淑兰介绍,教育部学生司、法规司和考试中心 正在和人大等进行沟通,“明年能把考试法拿出来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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