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金华回应首都机场高速收费不合理但不违法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8日01:59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李静睿)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昨日在政协分组讨论后对记者表示,虽然审计署对首都机场高速公路收费作出了“不合理、但不违法违规”的审计结论,但由于审计并无行政执法权,因此“我们只能提出问题,让有关部门去研究。”

  首都机场高速收费“不合理,但不违法违规”

  审计署2月27日发布了2006年18省市收费公路建设运营管理审计公告,当中提出由北京市交通局利用财政资金和部分银行贷款建设的首都机场高速公路,总投资11.65亿元,其中银行贷款7.65亿元,从1993年开始收费。

  但在收费3年多后,机场高速被转为上市公司在香港上市,同时重新核定30年收费期限。至2005年底已收费32亿元,估算剩余收费期内还将收费90亿元,这一金额远远超过了当时的投资,审计署随后将其定性为“不合理,但不违法违规”。

  审计署提出问题,期望有关部门加以解决

  李金华昨日对此回应称,所谓不合理,是指存在效益问题,“或者经济效益不好,或者社会效益不好,或者侵犯了公众的利益”。他强调审计署提出这个问题,是期望有关部门能加以解决,但是“审计只能做到这一步,我们要按照法定的权力去做”。

  此外,李金华还表示审计署将会年年盯住社保基金,“老是看着它”。而对于这两年广受关注的金融审计,李金华则谨慎回应,“对于金融我不能讲更多,只能说方向还是加强金融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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