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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部副部长:郑筱萸渎职损失远高于贪贿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8日02:05 新京报
资料图片:监察部副部长、国家预防腐败局副局长屈万祥。 资料图片:2007年5月29日,郑筱萸一审被判死刑。判决后,郑筱萸被戴上手铐,表情复杂。 ●监察部副部长屈万祥 本报讯 (记者李静睿) 昨日上午,监察部副部长、国家预防腐败局副局长屈万祥在政协小组讨论会上称,原国家药监局局长郑筱萸案之所以最终被处以极刑,并非仅仅因为高达六百万元的受贿行为,更重要是其“严重失职渎职的程度给人民带来了巨大痛苦”。 谈郑筱萸案:郑私改规章 一规章四个版本 亲自参与查办郑筱萸案的屈万祥昨日回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向温家宝总理汇报郑筱萸案情时,“是把他的严重失职渎职作为第一个问题来汇报的,然后才是受贿”。 屈万祥举例称,郑筱萸在不经讨论的情况下,私自修改部门规章,“一个规章有四个版本同时在用,同样一个名称”,如进口药品方面,本来是明文规定国外没有上市的,国内禁止上市,然而郑筱萸将其改为“经过国家药监局的批准可以上市”,从而有关商人获得巨额利益。 批执政歪风:领导到处讲情 办案下不了手 昨日,屈万祥还对当前执政风气提出严厉批评,称“违规的现象比比皆是,许多重大问题往往追来追去就追到政府头上,最后追到领导头上”。如近年来受到高度关注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监察部所查办案件的统计,“37%的拖欠是政府拖欠,因为政府拖欠企业的工资”,屈万祥称目前大量地方政府“没钱也要搞工程,没钱也要上项目”。 屈万祥还直言,目前,当失职渎职发生后应该追究责任时,却面临“领导到处讲情,下不了手,纪委监察部门也很难处理下去。” 新浪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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