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官员称高校正副教授继续保留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8日03:26 大洋网-广州日报

  据新华社电 (记者刘奕湛) 教育部有关部门负责人7日表示,高等学校稳步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继续保留正副教授职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设置13个等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包括一至四级岗位;副高级职务包括五至七级岗位;中级职务包括八至十级岗位;初级职务包括十一至十三级岗位。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仍分为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其中教授对应专业技术一至四级岗位、副教授对应专业技术五至七级岗位、讲师对应专业技术八至十级岗位、助教对应专业技术十一至十三级岗位,共13个岗位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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