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健林:社会责任应是所有企业家的共性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8日16:02 人民网

  3月8日下午15时,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举行记者招待会,邀请王健林、刘红宇、刘迎霞、徐冠巨、韩方明等五位新阶层委员出席,回答记者提问。以下为记者会部分实录。

  [香港文汇报记者]:我有一个问题想问一下王健林委员。据统计,今年当选的全国政协委员里面,有200位的民企老总。而其中有差不多一半可能是从事房地产行业的。我想问一下您,现在控制房地产价格的上涨,是否是房地产委员应该从事的一个社会责任呢?如果是的话,请问房地产老总应该怎样履行这种社会责任?谢谢。

  [王健林]:谢谢你的提问。你说200名政协委员是不错,但是一半来自房地产,这个数字肯定是错的。政协委员不是选举的,是协商产生的,你看今天来的五位政协委员,就有一位是搞房地产的,这个数字是肯定不对的。

  [王健林]:第二个问题,尽社会责任不是房地产的要做,搞制造业的就不管了,搞律师的就不管了?这是不对的。社会责任应该包括民营企业家,是所有的企业家共性的问题,都应该去做。至于你说应该怎样尽社会责任,我最近这几年一直在宣传。今天上午我的大会发言就是“民营企业家怎样承担社会责任”,我把大会发言中的一段告诉你。我的理解就是:第一,诚信经营、守法经营,照章纳税,这是基础的义务责任。第二,和谐的关系,包括外部关系和内部关系,上下游关系要和谐,不要压榨上下游关系,不要像张瑞敏先生讲的把人家的利润压得像刀片一样薄。再一个是内部和员工的关系。第三是保护环境,为子孙后代负责。第四,慈善捐助、扶贫济困。第五,传承文明,一个优秀的民营企业家、社会责任人,还应该为中华文化的发展起更好的作用。今天在现场,我可以再加一点,那就是如果当上政协委员,还要起到参政议政,为民呼吁,为老百姓呼吁的作用,这也是社会责任的一个方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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