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红宇委员:劳动合同法出台实施细则非常重要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8日16:09 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3月8日电 (人民网前方报道组) “新阶层人士谈社会责任”记者招待会正在进行。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红宇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劳动合同法》是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所以目前我还没有拿到官方的数据,说现在劳动仲裁案的数量产生了很大的变化。

  刘红宇说,记者刚才说到,有委员提出取消无固定劳动期限。我是这样看,《劳动合同法》的出台是采用技术倾斜的手段,更加细化地保护劳动者的利益,也就是说我们把合同看得更加重要,劳动关系要以纸质的合同关系作为基础。这样在诉讼和仲裁中便于取证,便于双方有依据进行沟通。

  她说,最后各方协商的结果就是合同的结果。一部新的法律出台,总是会影响利益各方,产生他们的一些共鸣和反应,这种反应都是正常的。不论是有人站出来,站在自身的立场上,提出要求取消无固定期限,或者做什么样的调整,只要是合法的,都应该是正常的。

  刘红宇说,我不认为2008年1月1号最终出台的劳动合同法有什么样的问题,因为一部大法是相对比较原则的,对于一部原则的大法,在实施中一定会遇到具体的问题,我们是不是需要经过调查研究,最终出台实施细则和司法解释,这个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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