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希军代表建议为中医药立法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9日02:33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刘奇) 昨天,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天士力制药集团董事长闫希军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医药法应尽快列入本届人大和政府的立法程序,以保护中国的传统中医,使其不至于下滑和衰落。

  “中医的保护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应该把中医和京剧等国粹一样进行保护。”闫希军表示,目前由于长期对中医的重视和传播力度不够,中医的发展已经面临严峻的问题,迫切需要通过立法,以法律规定来对中医进行推广和保护。

  闫希军表示,目前中医人才的培养已经出现了问题,尽管拥有40多座中医药大学,但是国内中医人才正逐渐减少。对于传统上以师承、继承等为主的中医药知识,其继承和传承人的资格也没有法律认定,而在很多行业普遍存在的博士、工程院士等高级人才鉴定系统,中医药至今未能建立。

  “甚至对于中医是否有效,国内都出现了大讨论。”闫希军表示,中医拥有五千年历史,目前国家应该通过立法,扶持辅助中医药的发展,目前中医药的环境,也需要立法进行改变。

  闫希军建议推出中医药法,取代目前中医药的管理条例,并对中医药人才认定、中医药材资源的保护、禁止掠夺性地挖采中医药原材料,包括从农业、林业、药材种植、药品生产等环节进行明确规定,同时包括在教科书、知识、文化等环节对中医药进行宣传,消除目前国内对中医药的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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