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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兴浩:提议设专门机构制定《灾害管理法》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9日15:00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北京消息 特派记者傅汉荣、许琛、周乐瑞报道:粤籍全国人大代表李兴浩昨天向大会提交了一份近8000字的建议———《关于我国应对自然灾害经验、启示与对策建议》,提出“拿来”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灾害管理和应急制度的成功经验,建立中国自己的体系———设自然灾害局、立《灾害管理法》、建灾害数据库。 李兴浩代表建议,从灾害综合管理的角度看,我国应当建立统一的、专门的自然灾害应急管理机构:建立一个由国务院主要领导人牵头的处理包括自然灾害在内的各种危机事件的综合协调部门,该机构独立设置,隶属于政府机构序列;在该机构下设立专门应对自然灾害的职能部门,如自然灾害局。 李兴浩建议制定全国性的灾害管理的基本法律,并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使立法工作适应于我国目前和未来的灾害管理工作需要。 另外,我国自然灾害种类繁多,而灾情信息分散于各部、局、省、市、自治区。因此,我国应建立全国性统一的灾害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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