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建议把农民工住房纳入住房保障体系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9日16:16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3月9日电(记者 董素玉、周婷玉)“我国目前有2亿多农民工,常年在城市工作,为城市的经济发展和财政增长作出了很大的贡献。由于户籍制度的障碍,农民工即使达到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住房条件,也不能享受住房保障政策。”全国政协委员、江西省建设厅副厅长马志武在提交给本次政协大会的提案中说,为解决农民工住房难的问题,建议把农民工住房纳入国家住房保障政策中统筹考虑与安排。

  经过对农民工住房问题的长期调研,马志武在自己的提案中给出了解决农民工住房难的具体办法:

  一是把农民工住房纳入住房保障体系。即住房保障体系由廉租住房、农民工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住房组成;根据农民工的特点,研究相关的政策和措施。

  二是政府组织,部门协作。要把农民工的住房建设作为政府目标考评的内容,并纳入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和城市住房建设规划,以集中建设农民工住房小区为主,确保农民工住房建设用地。

  三是财税支持。中央和地方财政补贴农民工住房小区公共配套建设、现有房源周边环境整治配套建设和连接农民工社区的城市公交站点等城市公共基础设施、教育设施建设;各地结合实际制定税费优惠或减免政策。

  四是政府制定与监管农民工住房租赁价格。各地根据实际制定符合条件的对象和租赁价格,要确保农民工租得起房,使用农民工的单位也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与义务。

  五是制定农民工住房建设标准和社区管理标准。新建农民工住房小区规模要能保证商业等服务设施正常运行,要有小区交往、文体活动、卫生等设施,要有相应的学校、幼托设施配套,要有较方便的交通出行条件,要有社区环境、物业管理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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