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宇案:老人摔倒保险政府埋单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0日03:14 东亚经贸新闻

  6、“天门城管打人”事件

  “城管为何有胆打死人”

  回放:湖北天门市水利建筑公司总经理魏文华和该公司党支部书记王述堂驾车路过天门市湾坝村附近,魏文华用手机拍下城管人员粗暴执法过程,城管人员发现后蜂拥而上,殴打魏文华。5分钟后,魏文华倒地不省人事,送医院后不幸死亡。这件事情被称之为“天门事件”。顿时引发了国内对城管执法的高度关注。

  点评:全国人大代表张俊滨称,现在有种说法,将城管分成鸽派与鹰派,我认为这是不对的,这是对城管工作的不了解。现实生活中,无论城管也好市民也好,都有自己的难处。但对于城管打死市民事件,应该说是有一种滥用权力的行为,我们可以这样问一下“城管为什么有胆量打人?城管为什么有胆量打死人?城管打人或打死人的事件为什么时有发生?”城管的执法权力是国家赋予的,国家是人民的,所以说是人民赋予的这种权力,但这种权力是为人民服务的,而城管则把它当成了自己的特殊权力,对自身利益进行最大限度的扩展,从而伤害了他人的利益,这就显现出我们对权力约束的缺失,如果缺少了这种约束,那么不论是暴力的执法还是暴力的抗法,实质上都是同样一种制度缺陷的受害者。

  7、“西丰县短信诽谤”事件

  “对公众和媒体的践踏”

  回放:2008年1月1日《法人》杂志刊发了《辽宁西丰:一场官商较量》一文,报道西丰县商人赵俊萍遭遇的“短信诽谤”案。1月4日下午,西丰县公安局多名警察就来到了杂志社,称朱文娜采写的报道通篇失实,严重影响西丰形象,已按“诽谤罪”立案,要求拘人。之后又有县委书记被撤职。

  点评:全国人大代表、松原市市长孙鸿志称,这是对公众知情权和媒体报道权的公然践踏。记者采访报道,履行的是正当的职务行为,这种行为是受法律所保护的。如果有人对报道的内容持反对意见的话,可以通过正当的渠道和手续来处理。连招呼都不打就擅自抓人,这是对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挑衅。

  发生这样的事情,一方面是司法体制的不顺,另一方面是公权力过大。由于体制不顺,不公正的事情就无法避免,不和谐的声音也就不会消失。因此,只有将司法体制独立起来,这样才能有效地避免和减少司法不受地方的干扰。在中国,“官本位”、“国家本位”的观念在人们的内心深处是根深蒂固的,同时行政权力由于过于集中,也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所以,要想避免这类事情的再次发生,必须进一步控制和规范行政权力,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职权不明、手段不力、体制不顺等诸多困难。

  8、“杨丽娟追星”事件

  “别拿别人痛处说事儿”

  回放:兰州女孩杨丽娟今年30岁,因在15岁时梦见刘德华,就此辍学开始了疯狂的追星之路。杨家每月仅靠杨父几百元的退休金生活,但13年来全家卖掉房子、取出退休金,花费近10万元来追星,杨父甚至打算卖肾支持女儿。因为杨丽娟没有实现和刘德华进行单独见面,3月26日,杨父在香港自杀,以死明志,要求刘德华见女儿一面。

  点评:全国人大代表刘春梅称,对于杨丽娟这件事,不能简单地批评或是同情。那么杨丽娟是否值得同情呢?从理智上讲,她确实有不值得同情的地方,由于盲目的追星而产生的一系列后果,不仅害了自己,也毁了家庭,她的父亲还自杀,从这方面来看,她应该是遭到人们的鄙视的。

  但同时,她还是一个非常卑微的弱女子,没有能力去改变一些事情,当众多的媒体对她的事情大肆报道的时候,对她的伤疤无情地揭露的时候,她就变成了一个孤立无援的弱者,甚至把她逼上了不归路,难以回头。所以,对于杨丽娟这件事,我首先认为她是不对的,但当别人拿她的痛处说事儿的时候,也是应该多考虑一下弱者的感受的。

  9、“山西黑砖窑”事件

  “舆论唤起政府责任感”

  回放:去年5月27日,山西洪洞县公安局在一次专项行动中,在该县广胜寺镇曹生村查处一起由黑恶势力操纵的非法砖窑非法用工、强迫劳动的恶性案件。随后,山西全面展开解救被拐骗民工、打击黑砖窑的专项行动。

  点评: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王全杰称,我一直关注着媒体跟踪报道的山西黑砖窑事件,作为一个人民代表,在沸腾的民怨中,不能没有自己的观点和态度,不能没有反映民意的呼声。根据国际通行的政治准则及我国的有关法规,我以全国人大代表身份曾提出了吁请山西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厅长辞职的建议,由于山西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的网站莫明关闭,只好通过山西省人民政府网站的省长信箱发给山西省省长于幼军,去年6月25日11点山西省政府网站回复已经收到该建议,与此同时以特快专递的形式发给山西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履行了宪法赋予全国人大代表的神圣职责,为了能形成社会舆论压力,唤起政府官员对重大失误的责任感和羞耻感,我特将本建议发在博客上。我再次郑重呼吁在黑砖窑事件中负有不可推卸责任的山西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厅长应面对全国的民怨,勇于承担责任,审时度势,顺从民意,以实际行动表歉意、正吏风、谢国民。

  10、“彭宇案”事件

  “老人摔倒保险政府埋单”

  回放:南京一男子彭宇因搀扶摔倒的老太太,反而被告上法庭。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彭宇被判赔45876元。判决书称“彭宇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车的人,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如果不是彭宇撞的老太太,他完全不用送她去医院”。

  点评: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委员称,在彭宇案中,一个青年见到一位老太太跌倒在地,帮助扶着去了医院,结果判赔五万元。我想,那个老太太也不一定就非要讹彭宇一把,而是自己实在不容易掏出五万元医疗费。如果说,医院告知老太太,总的医疗费用是十元钱,那么,或者老太太自己就掏了,就算她不掏,和彭宇打官司,那可能也不过就要求赔偿十元钱医疗费了,或者再多一些也没有多大关系。因此,建议政府免费给所有七十岁以上的老人办“摔倒保险”,就是说,如果一个老人摔倒了,由此引起的一切医疗费用,由国家负责赔偿。

  (特派北京记者 王玥 鲁江 单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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