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直斥“论文版面费”无法可依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0日07:07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3月9日电 (记者岳德亮、李亚彪) “要发表论文,先交‘发表费’,这样的‘传统’起始于20世纪80年代,至今我国已有2/3的期刊收取论文发表版面费。”全国人大代表、民盟浙江省副主委卢亦愚强烈建议,期刊的“论文版面费”收费必须有法可依。

  科学研究离不开科技期刊。每一个科技课题从立项起,就要查找以科技期刊为主的科技文献;项目完成之后,其研究成果在科技期刊上发表,又是被社会承认的主要手段。因此,著名科学家卢嘉锡曾说过,科技期刊是事业的“龙头龙尾”。

  卢亦愚代表认为,今天有必要从依法治国的高度反思在科技期刊出版管理中存在法制建设滞后的现象。因为版面费的法律条文欠缺,已给期刊出版界造成很大弊端,也给某些期刊的乱收费有了可乘之机。有必要通过合法的程序建立和完善全国统一的关于期刊版面费方面的法律法规,使其成为科技期刊界共同执行的法律依据,来遏制期刊版面费无法可依各自为政的混乱状况。

  卢亦愚代表建议,先由国家立法部门对期刊可以收取版面费进行立法,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支持、指导申请者制定公开合理的价格秩序,根据刊物的级别、发行量、影响因素等进行综合评价,二级杂志的版面费应低于国家一级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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