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0日11:41 新华网

  突出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通过查案改善民生

  [报告]高检报告:坚持执法为民。2008年,检察机关将突出查办教育、就业、金融、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征地拆迁、抢险救灾、移民补偿等领域发生的职务犯罪。

  [举措]针对城镇建设特别是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商业贿赂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状况,2007年,各级检察机关开展了集中查办这一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案件专项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对重大典型案件实行挂牌督办或直接指挥查办,使一批涉案地域广、人员多、金额大的案件受到查处。去年1月至10月,全国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案件4240件,占查办商业贿赂犯罪案件的45.1%。

  [点评]全国人大代表国家森表示,近年来,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是贪腐案件的“高发区”。一些贪污腐败现象也不再直接表现为赤裸裸的金钱交易,出现了“腐败期权化”“曲线贿赂”“非物质利益贿赂”等现象。检察机关要认真研究这些领域的职务犯罪特点,通过查案改善民生。

  集中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失职——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报告]高检报告:检察机关针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情况,同步介入事故调查,立案侦查纵容违法违规生产、不报谎报重大事故等涉嫌犯罪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193人。

  [举措]今年,各级检察机关将对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犯罪继续采取高压态势,促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司法机关将强化反渎职侵权举报宣传,提高发现案件线索的能力,突出重点,集中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犯罪。

  [点评]全国人大代表王虹认为,应当加大对反渎职侵权的宣传力度,这不光让老百姓了解“揣腰包”的贪污受贿行为是犯罪,“不揣腰包”的不作为、乱作为的失职渎职行为,也有可能构成犯罪,并且危害更大。通过宣传,一方面让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自觉依法正确行使权力,另一方面也让广大群众了解渎职侵权的犯罪特征,举报犯罪,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

  宽严相济——追求合谐的社会效果

  [报告]“两高”报告中严格执行,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字迹分外醒目。高法报告: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高检报告:坚持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区别对待、注重效果。

  [举措]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对于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依法从宽处理;对于具有酌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依法予以裁量,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

  最高人民检察院注重从机制上保障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落实,从执法办案实际出发,建立快速处理轻微刑事案件工作机制,依法扩大简易程序和简化审理程序的适用,完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案方式,探索当事人达成和解的刑事案件办理机制,改善执法效果,促进社会和谐。

  [点评]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兴良指出,法律是各种社会关系的调节器,各种社会矛盾的化解器。刑法是控制犯罪的一种方式,只有实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才能使轻罪与重罪分别得到妥当的处理。它是根据刑法自身规律得出的科学结论。尽管在不同时期,针对不同犯罪,可以做出刑罚或轻或重的选择,但刑事政策只有做到宽严相济才能获得最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对于社会群体相互理解,共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参与采写记者:杨维汉、张景勇、陈菲、刘娟、田雨)

[上一页] [1] [2]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新浪特许频道免责公告 ·诚招合作伙伴 ·企业邮箱畅通无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