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期羁押从03年2万多人次降至07年85人次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0日16:16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3月10日电(记者 陈菲 璩静)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10日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作工作报告中的一组数字引人注目:侦查、起诉、审判各环节新发生的超期羁押从2003年的24921人次下降到2007年的85人次。

  从“24921”到“85”——5年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支持下,集中清理纠正超期羁押,降幅比例达到99.66%,使得超期羁押这一“顽症”得以较好解决。

  “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既注意监督纠正有罪不究、执法不严的问题,又重视监督纠正侵犯人权、冤及无辜的问题,努力做到严格依法、客观公正。”贾春旺的发言给代表们留下深刻印象。

  “代表、群众反映强烈的超期羁押问题基本得到纠正。”在全国人大代表倪岳峰看来,这是法律监督工作方面最为可圈可点的成果。

  贾春旺在工作报告中列举了5年来检察机关强化监督措施、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的相关措施和成就:

  ——加强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侦查机关立案94766件;对违法插手民事经济纠纷等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侦查机关撤案18266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决定追加逮捕63500人、追加起诉42430人;对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准逮捕255931人、不起诉34433人;对侦查活动中滥用强制措施等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50742件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15161件,对刑事审判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9251件次。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法律监督。加强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推行与监管场所的信息、监控系统联网,依法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3275人,对不按照规定将罪犯交付执行等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29631件次。会同公安机关开展“加强监管执法、加强法律监督,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防止体罚虐待、违法提审等问题的发生,促进了依法文明管理。

  ——积极开展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法律监督。依法受理和及时审查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申诉,重点加强对严重侵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侵害农民工、下岗职工等困难群体利益,因司法工作人员贪赃枉法导致司法不公等案件的监督。对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抗诉63662件、再审检察建议24782件;对裁判正确的,认真做好申诉人的服判息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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