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建议政府成立专门公司主导公房开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0日21:47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3月10日电(记者 朱薇)“自我国推行廉租房与经济适用房制度以来,廉租房与经济适用房在各个地方一直长期停留在文件上,听得见,看不见,老百姓更是难以享受。”全国人大代表、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律师韩德云在今年两会上建议,政府应成立公共住房开发公司,统一建设分配保障性住房;并将经济适用房的收益全部投入廉租房建设。

  韩德云代表认为,政府大力推进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但没能达到预期效果的原因在于,一些地方政府打着“经营城市”的旗号,搞卖地财政,很少甚至根本不投放用于廉租房与经济适用房建设的用地,而政府指定或委托的专门承担廉租房及经济适用房建设的一些国有单位,以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名义立项获准后,转手倒卖给房地产开发企业,双方合谋“借地生财”,赚取高额利润。

  “我国应借鉴发达国家由政府主导公房开发的成功经验,80%的居民住房通过政府公房开发公司用成本房价解决。事实上,这个过程不需要国家财政掏钱,但由此可以产生巨大的生产与消费能力,还能带动整个建筑相关行业的发展。”韩德云代表说,改变目前建设进度慢,低覆盖率的现状,就应该将廉租房与经济适用房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从开发商手中收回,统一交给政府指定的国营专门机构负责。具体做法可以是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成立国有独资性质不以赢利为目的的房地产开发实体--公共住宅开发公司,专门负责廉租房及经济适用房的土地供应、规划、设计、建造、出售和租赁管理。

  同时,韩德云代表还建议,结合经济适用房的微利性和廉租房的非赢利性,“公共住宅开发公司”向社会供给经济适用房获取的赢利应全部用于廉租房的开发建设,形成一套以房建房的模式。对于“公共住宅开发公司”运作所需资金不足部分应由政府财政统一解决,比如可明确要求各地政府必须从土地出让收益划定一定比例份额用于廉租房与经济适用房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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