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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滁州52名涉黑分子受审 被控12项罪名(图)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0日23:13 安徽市场报
涉案分子被带上法庭。 庭审现场。 市场报讯 (记者 胡昊 文/图) 昨天上午,备受社会关注的滁州市王义强、王义刚(绰号大猫子、二猫子)等52名涉黑被告在公安民警和武警的押解下悉数被带上法庭,接受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判。据悉,这是我省建国以来涉黑第一大案。由于被告人数众多,案件性质恶劣且复杂,滁州市共调集刑警、交警、治安、法警等多警种协同作战,从而保证了正常的庭审秩序。 据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王义强1985年因犯赌博罪刑满释放后,于1996年指使多人持枪寻衅滋事、报复他人。后王义强于1997年在滁州市北关经营“王氏桑拿”,于1998年成立“滁州市华祥实业有限公司”;被告人王义刚于1984年犯故意伤害罪刑满释放后,1995年在滁州市经营“南桥旅社”,于2005年成立“滁州市义刚商贸有限公司”。王氏弟兄长年雇佣一批社会闲散人员、两牢回归人员及部分亲友,对外分别以“北关”、“南桥”为代号,共同和独立实施了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赌博罪、非法经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诈骗罪、重婚罪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形成犯罪集团,称霸一方,为非作歹,欺压群众。 为非法敛财,被告人王义强、王义刚从1998年开始,先后非法发放高利贷和吸收公众存款,形成一套完整的存款、放贷制度。截至2006年11月6日,王义强、王义刚共吸收存款1562.1万元,发放高利贷4060.84万元,平均月利息近100万元。1996年,被告人王义强在“王氏桑拿”建设中实施合同诈骗。1998年后,王义强伙同多人在非法开发房地产中,以优惠条件为诱饵,以垫资建设为条件,以不按照合同支付工程款为手段,实施合同诈骗,共骗取13名被害人价值近400万元的财物。在多年的违法犯罪中,王义强、王义刚还通过开设赌场、聚众赌博,通过抽头营利积累巨额财富,后又大规模向赌场提供赌资,牟取暴利。长期以来,王氏兄弟在组织、领导犯罪集团成员实施犯罪活动中,全面管理犯罪集团事务。 据悉,52名涉黑被告共涉嫌12项罪名指控。此案审理将一直持续到本月22日左右才能结束。 (安徽市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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