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称法律对公权约束不足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1日02:05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马力)“政府部门将事业经费挪做他用,建设大楼,只是限期整改,而不定罪;公路违规收费,很难举证判决。”昨天在全国政协的小组讨论会上,全国政协委员蒋洪表示,对于约束公权、防止公权侵占社会利益,法律建设还不足。

  蒋洪认为,如何约束公权、防止公权侵占社会利益,还做的不够。“比如当公权侵犯社会利益时,依靠什么法律依据,或者按照什么样的法律程序措施来制止?”

  曾担任过上海审计部门特约监察员的蒋洪委员以审计方面出现的问题为例,“从审计署的报告情况看,一些单位把上千万,或上亿的事业费,挪做他用。这是严重的侵犯社会利益。”他表示,遇到这种情况,大多的处置仅仅是限期整改。“法律对这方面显得很软弱。”

  蒋洪委员还批评了公路违规收费却无法处理的状况。“最近有报道,公路违规收费149亿元,而且如果按照收费计划,还得多收195亿。如果公路不该收费却收费,是严重侵权。”


     新浪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新浪特许频道免责公告 ·诚招合作伙伴 ·企业邮箱畅通无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