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张身份证派出所内“走失”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1日02:23 京华时报

  

8张身份证派出所内“走失”
派出所丢失身份证后,开出证明代身份证使用。本报记者 周民 摄

  本报讯 (记者王硕 实习生李雅君)截止到昨天,在大兴区西红门派出所“走失”的8张身份证仍然“音信皆无”。3月3日,大贺户外传媒股份公司为外地员工集体办理暂住证,将46名外地员工的身份证等资料交给西红门派出所。4天后,46张暂住证如数办下来,但身份证却少了8张。(更多精彩新闻 请访问京华网www.jinghua.cn)

  大贺传媒公司员工李女士说,3月3日,公司办公室工作人员将46名外地员工的身份证一起收了上去,送交到西红门派出所集体办理暂住证。当天,因为派出所内办理暂住证的人多,派出所户籍科的民警将46名员工的身份证留下后,让公司办证员工回去等通知。

  “3月7日下午,公司接到派出所电话,说暂住证已经打印好了,让我们多去几个人协助办证。”李女士说,下午2点多,她和公司另外4名员工来到西红门派出所。民警将分别打印好个人资料的“暂住人口登记表”、暂住证、1寸照片和身份证交到李女士和同事手中,并安排李女士和同事们自行将照片贴在暂住证上,然后加盖派出所钢印。“我们一张张地对,登记表和暂住证都不差,但身份证却少了8张。”李女士说,这其中包括她自己的身份证。李女士向派出所民警反映后,民警表示可能在别处,但连续找了两天都没有找到。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大兴区西红门派出所户籍科流动人口办公室。在流动人口办公室内,挤满了来办暂住证的外来人员。对于个人办理业务的,工作人员检查过身份证后,即将“暂住人口登记表”和暂住证上的信息打印好,交给办证人。在流动人口办公室门口方桌上,放着派出所的钢印,办证人只要自己贴上照片,并在照片上压上钢印,就算完成了。而对于集体办证的单位,则需要单位出介绍信,并将所有办证人员的身份证留下,预计四五天后,单位方可接到派出所通知到派出所来“协助”办证。

  对于大贺传媒8名员工身份证在办证期间丢失一事,西红门派出所户籍科工作人员姚先生说,这一问题派出所正在查。“我们每天要收几千个身份证,很可能装错箱子,我们也一直在找。”姚先生解释,派出所之所以在办理暂住证时收身份证原件,是为了分辨出假证,复印件很难辨别真假。

  3月8日,西红门派出所为李女士等8名员工各开出一份“证明”。“证明”中称,李女士(等人)的身份证“派出所正在办理证件中”,该份“证明”可“作为身份证明”,但“不能用于其他用途”,“证明”下方盖有西红门派出所公章。“如果派出所一直找不到证,那我也只能回黑龙江老家补办”,李女士说,这意味着她至少要请一周假。

  目前,警方承诺,他们仍在努力查找。若身份证无法找到,将积极帮助事主补办。(更多精彩新闻 请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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