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大部门制仅是一种组织形式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1日03:10 南方都市报

  “大部门制”仅是一个组织形式

  在马敬仁看来,方案实施今年开始就应该进入第二个阶段。事实上早在去年,政府已经做了一些准备工作。比如大部门制的改革,通过系统的调研和社会市民的互动,可以逐步到位。如果从今年开始启动,至少要三年才能完成。

  如果第二阶段的工作能如期完成,也意味着过去“部门管理很强,政府的实际整体管理水平不高”的“强部门弱政府”现象有望得到改变。

  “部门利益和部门偏好带来的弊端,也可以通过这种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解决。此外,还可以使执行更加有效,执行力也会更强,监督体系会更加完善。让政府内部、社会以及其他机构,形成对公共权力相对完善的制约和监督体系,让公权力不致滥用。”但马敬仁强调,这只是作为一个制度的设计者从逻辑的角度、从深圳目前的实际出发提出的建议。

  目前,深圳虽然已经实现了“大部门制”,但仍然不能说明什么,因为其只是一个组织形式,还不具备更多的实质内涵。这种机制全部完成,还需很长的时间,这一点也需要政府和社会有一个正确的预期。它绝不是一蹴而就的,不能急于求成。

  而在进入关键性的第二阶段,即到了可能对政府部门自身利益“动刀”的时候,如何克服部门利益问题,要有比较完善的措施,要事先规范好。部门利益,很大程度上是对现有政府自身的权利进行大幅度的改革。这个环节很关键亦很有难度和风险。这要求把部门利益问题、制度或思想上的工作都做好。此外一个更为关键的问题是要解决公众有效参与到改革中来的问题,除了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外,更重要的还是保证公众的参与权。而在曾经参与“行政三分制”改革过程的原政府部门工作人员李红光看来,保证公众的参与权是事关改革成败的一个关键。她甚至认为,当年“行政三分制”流产的原因是因为没有让更多的利益相关方知情以及参与。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秦鸿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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