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建议逐步推行法官独立审判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1日03:45 燕赵都市报

  本报特派记者 吴艳霞

  昨天,我省代表团审议了“两院”工作报告,代表们对司法领域目前存在的种种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彭雪峰代表提出:上级法院不要过多干涉下级法院审判

  3月10日,全国人大代表彭雪峰提出,应逐步推行法官独立审判制度。

  彭雪峰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主任。他以自己参与司法实践的经验提出,法官独立审判是推进司法改革的核心,这里面包括两个层面,一是外部独立,法官审理案件不应受到来自外部司法机关的指令和干涉,另外,在法院内部,法官审判不应受到来自内部的干预。

  比如我们实行两审终审制,下级法院在审判时就不应为了追求发还改判率而向上级法院请示,而上级法院也不要过多干涉下级法院的审判。要审者定判,避免审委会过度介入,导致审而不判,判而不审。

  ■高宏志代表提出:基层法院办案力量不足亟待解决

  全国人大代表、衡水市市长高宏志提出,县级以下基层法院检察院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亟待解决。

  高宏志代表说,造成这个问题的原因,首先是县级以下基层法院、检察院的编制总量少,另外,在现有的编制中,法官、检察员占的比例太小。比如在衡水,县级法院、检察院中,检察员资格的占47%,法官资格的占48%左右,都还不到一半。因为这些,法院审判受到的影响尤其大。

  ■贾春梅代表建议:“宽严相济”政策应上升到刑事立法

  贾春梅代表提出,建议加强“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立法。贾春梅是邯郸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她说,应当正确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同时,加强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立法。因为刑事法律比刑事政策更容易被人民接受,也更有稳定性,有助于更好地推进这项政策的实行。贾春梅代表说,“将政策上升到刑事立法,还可以防止政策执行中的随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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