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停进住宅区一月两次被划伤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1日07:44 深圳特区报

  

新车停进住宅区一月两次被划伤
赵先生的车子被划了长长的痕迹(圆圈处)。

  报料人:赵先生

  报料内容:小区内车被划伤

  报料奖:150元

  一早发现车被划伤

  赵先生住在福田区福强路一大型住宅小区,小区内长期以来车位一直十分紧张。最近刚买了新车的赵先生每天一直为找车位的问题犯愁。

  前天晚上10点左右,赵先生在小区内转了半天没找到车位,他看到一条断头路的路中央停了几部车,于是他也将车停到了路中。虽然这样停车挡住了其他车,但是赵先生打算早上6点起床早点给别人让出位子,尽量不要影响别人的车辆。昨天早上6点,赵先生早早下楼准备将车开出去找个位子停好,结果发现自己车的两侧车门竟然都被人划伤。从划痕判断,赵先生认为这是典型的恶意破坏。最令赵先生恼火的是,这是他买了新车1个月内发生的第二次划车事件。

  车主找到管理处理论

  是谁划了自己的车子呢?车子频频被划,收了停车费的管理处是不是应该承担管理责任呢?赵先生找到了小区的保安员,结果保安员让赵先生自己去找保险公司,这个事情他们不负责。赵先生很气愤,找到管理处希望找负责人理论。小区一名负责停车场的负责人表示,赵先生的车子因为没有停放车位内,而是停在了路中央,因此被划伤他们不负责。如果是停在车位内的,他们可以考虑承担一部分责任。

  赵先生对此并不认同,赵先生说,自己小区的停车位十分紧张,根本找不到车位,而且每天都有大量的业主将车停放在路中央。“我交了停车费,你们也让我进了停车场,就应该对我的车承担管理的义务,出了问题你们不应该一点责任都没有。”

  对此管理处停车场的负责人表示,他们小区确实车位紧张,全小区一共只有3000多个车位,而车辆却有5000多辆,这么多车辆他们不可能做到完全的管理义务。这个负责人表示,他们所收取的停车费主要是停车场的使用费,还有一部分是车辆的管理费,但是他们对车辆没有绝对的保管义务。

  律师:管理处应对车辆安全负责

  经过协商,最终双方解决了问题,赵先生自己报了保险公司。但是关于在停车场内车辆被划伤责任该谁来负却成为一个话题。记者就此采访了广东瀚宇律师事务所的王律师,王律师认为,物业管理处收取了业主的停车费,虽然不代表就要对车辆的所有问题负责,但是双方已经形成了一个事实的合同关系。管理处除了要提供停车服务,如车位、指挥停车场的交通外,还应该对保证车辆的安全负有一定义务。类似赵先生这种情况,赵先生本身应承担一定责任,但是管理处以车子没有停到车位上就不负责任的说法也是站不住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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