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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杰委员:建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新机制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1日08:15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3月10日讯 记者孙继斌全国政协委员、民进四川省委常委施杰建议,国家应该考虑建立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利用与流转新机制。 施杰建议:在农村宅基地流转方式上,可以建立“保持集体所有、允许上市转让”这一全新的流转模式。所谓“保持集体所有、允许上市转让”,其实质就是在保持农村宅基地集体所有的基础上,对手续齐备、建造合法的农村宅基地及其地上房屋,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等证书,允许农村宅基地及地上房屋与城市商品房、房改房一样,合法上市转让。但由于农村宅基地的特殊性,施杰说,必须要明确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的相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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