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峰海代表:保平安要勇于创新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1日08:15 法制日报

  本报记者 郭晓宇

  “社会要和谐,平安是关键。”谈起和谐社会建设,山东省聊城市市长林峰海代表认为,“在新形势下,搞好社会平安建设,必须创新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作用。”

  如何发挥市场主体作用?聊城市选择在保险公司身上破题,在农村和城市社区推行“治安保险”。

  农村治安保险以行政村为投保主体,以农户为参保对象,保险公司承保家庭财产险,治安承包人负责组织巡逻。村委会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协议,代表每户村民投保;与承包人签订治安承包协议,监督村里治安巡逻。

  “一旦发生盗抢案件,保险公司在保额内予以赔偿。同时,治安承包人根据责任大小扣减承包费,对受害人按约定比例给予赔偿。”林峰海表示,这一制度适应了市场经济特点下农村治安防范的新要求,实现了农民群众与保险公司、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

  “目前,全市有60%以上的村庄参加了治安保险,98%的参保村没有发生过一起刑事案件。”林峰海说。

  在城市社区,聊城也实行了社区治安保险,人们称之为“一天一毛钱,天天保平安”。林峰海介绍,居民与社区、社区与保险公司分别签订治安承包责任协议和保险协议,每户居民每年缴纳36元,其中4.4元为其办理社区治安保险,保险金额3000元,并免费为每位社保队员提供总额为1000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治安保险”率先在聊城市试点取得成功后,中央综治办、中国保监会和山东省综治办将把其作为一种社区治安防范与家庭财产保险补偿有机结合的创新机制在全国进行推广。

  本报北京3月10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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