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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法副院长江必新解析民告官司数量为何增多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1日09:28 央视《中国法治报道》
小撒采访江必新副院长 江必新副院长 小撒与江必新副院长 3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分别作了工作报告。央视《中国法治报道》两会特别节目“小撒探会”围绕热点话题推出两期节目,对“两高报告”做出特色解读。当天,“小撒探会”节目组专访了主管行政审判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江必新表示,对于民告官事件中行政首长出庭应诉不会做出硬性的百分比要求。在当天的节目中,节目组还派出记者对江必新曾经亲自审理的一起民告官案件的当事人做了回访。 江必新解析民告官司数量为何增多 肖扬在今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指出法院要继续加强行政审判方面的工作,“在行政审判工作中,要坚持监督、维护和协调相统一的原则,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和国家赔偿争议”。2007年12月由湖南高院院长调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的江必新是行政法专业硕士毕业,曾任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目前主管行政审判工作。小撒的提问一开始就直奔主题:这几年政府角色正在发生转变,为何官民之间打官司的数量越来越多? 江必新说,这是一个可以理解的情况,它反映了公民或者说行政管理相对人寻求解决行政争议的途径和方式在逐步地理性化和规范化,也说明通过行政审判解决行政争议这一方式的优越性在逐步显现,法院的公信度在提高,人民群众也越来越愿意采取这种方式争取自己的权利。 江必新亲审土地纠纷案 “小撒探会”再访当事人 当天,在小撒专访江必新院长的同时,《小撒探会》节目组的另一路记者赶赴湖南省城步县,探访一位曾经把当地县政府告上法庭的公民张琪。据了解,张琪因为土地纠纷向邵阳市中院提起行政诉讼,把城步县政府告上法庭。由于不服一审判决,张琪又上诉到了湖南省高院。时任湖南省高院院长的江必新亲自开庭审理此案。 虽然庭审已经过去将近一年,张琪仍然印象深刻。他告诉《小撒探会》节目组记者,这次庭审就像是一堂生动而又严肃的法律课。他的案子得到了公正的判决,他本人也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这起由江院长亲自审理的行政诉讼案在当地引起高度关注,作为被告的城步县县长吴艺珍出庭应诉。“小撒探会”节目组了解到,吴艺珍县长作为本届全国人大代表正在北京参加两会,节目组立即对他做了采访。 小撒问吴县长,实际上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行政首长一定要在行政诉讼的案件当中出庭应诉,为什么你要坐五个多小时的汽车大老远地跑到法庭上去和原告面对面呢?吴县长回答说,“因为我感觉县长应该要负这个责”。他说,行政首长出庭有利于问题的解决,能够增加原告的信心,也有利于政府改进工作,推进依法行政。这位曾经站在被告席上的县长说,“所以我认为应该要大胆的、坦然地出庭”。 江必新:对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支持提倡” 但不会有僵硬规定 在接受“小撒探会”节目组专访时,江必新表示,对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做法,“我们法院是表示支持提倡,也是保护的”。 江必新说,民告官总有一种希望能够见到官的想法,行政首长亲自出庭应诉,可以满足当事人或者原告一方见官和倾诉的情感,也可以让行政机关、行政首长通过诉讼过程总结经验教训,同时也给人民群众树立良好形象。 江必新说,因为行政首长负的责任比较重大,事情比较多,所以我国的行政诉讼法没有规定行政机关行政首长必须出庭应诉,他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庭应诉。针对江苏等地对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出台考核规定的做法,江必新表示,“我觉得这种规定是积极的,而且是理性的,因为没有要求百分之百出庭应诉”。对于在未来立法中会不会对此提出更具体的要求,江必新表示有这个可能,“但是我想立法不会做出硬性的百分比的要求和比较僵硬的规定”。 江必新:争取尽快地修改好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 现年52岁的江必新是湖北枝江人,2002年12月至2004年6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2004年5月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理院长。2007年12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在采访即将结束时,小撒问江院长,回到最高人民法院你还是主抓行政审判这方面的工作,您个人在2008年会有些什么样的新打算呢? 江必新回答说,我分管的工作目前来说主要是行政审判和国家赔偿工作,我想通过我和同事们的努力,争取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各方面的支持,希望能够尽快地修改好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江必新表示,今年的其他工作打算还包括:稳步推进行政审判制度和工作机制改革,调查研究行政审判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措施逐步加以解决,加强行政审判队伍建设,提高司法水平和司法能力。江必新说,经过几年的努力,希望我们的行政审判的整体水平和国家赔偿整个水平能够达到一个新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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