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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呼吁立法弘扬优秀文化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1日10:47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3月11日电(记者岳德亮、李亚彪)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周晓光等30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呼吁,制定“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保护、继承、弘扬法”,保护和继承中国优秀文化,向全世界推广中国优秀传统文化。 随着我国的改革开放,许多西方先进的理念、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方式对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周晓光代表认为,与此同时一些西方的价值观、道德观和文化中不健康的东西也严重腐蚀着许多国民,尤其在青少年中造成的负面效应决不能低估。 如今,一些城里孩子吃着肯德基、麦当劳,看着“哈利·波特”长大,不知道自己国家历史上还有李白、杜甫、花木兰,近现代还有刘胡兰、董存瑞、高玉宝,甚至不少大学生、留学生不知道“论语”、“春秋”、“孙子兵法”。周晓光代表感觉特别可惜,“必须加强对国民尤其是青少年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品质教育,而保护、继承、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是进行这种教育的重要举措。” 周晓光代表说,制定“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保护、继承、弘扬法”应注意把握的几个问题:要阐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是历代中国人民在几千年艰苦奋斗中总结出来的集体智慧的伟大结晶,是中国人民以至全世界人民共同的宝贵财富,保护、继承和弘扬不仅具有现实意义,而且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而且,要把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按照思想、道德、文化艺术等类别进行系统的挖掘、总结、归纳、概括,以简明、扼要、易记易传的形式进行表述,方便国民学习、宣传和教育。 同时,须规定把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一些主要著作和内容列入中、小学生的必修课,列入各级党校、各类培训学校的必修基础课;在一些传统节日如清明、中秋、端午已定为法定假日的同时,要组织和倡导一些政府和社会团体的传统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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