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振华谈节能减排问责制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1日10:49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3月11日电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解振华11日在北京说,今年3月和6月将分别对省级政府和重点企业进行考核,这是节能减排问责制的主要内容。

  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1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记者招待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解振华、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副局长张力军就环境资源和节能减排问题答记者问题。

  解振华说,去年11月,国务院发布了节能减排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要求对各省级人民政府和千家重点耗能企业每年的节能减排情况进行统计、监测和考核。评价的结果要作为实施责任制、问责制的一个重要依据。

  他说,现在各个有关部门已经开始着手这项工作,按照办法和方案的要求,已经在组织核查组对各省级人民政府节能减排的情况进行核查。国家统计局、环保总局对各省级政府的减排情况也在对节能减排最后的数据进行核查,今年3月份由各省级人民政府对千家重点企业的节能减排情况公布结果。今年5至6月份,国务院要对各省级人民政府节能减排情况进行公布。结果公布之后,没有完成任务的省和重点企业要作出说明,限期整改,而且这一年不能评先选优,也不能给予其他的荣誉称号。对这个地区和这个企业新上的高耗能项目,一律停止核准和实行区域限批。最后的结果还要交给组织部门和国资委,作为对各省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重点企业的业绩考核也作为一个重点内容,这是问责制的主要内容。

  解振华说,另外有些省级政府也实施了问责制,力度也是相当大的。如河北省规定,30个县和30个重点耗能企业3年之内必须完成节能减排的任务,如果不能完成,就地免职。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新浪特许频道免责公告 ·诚招合作伙伴 ·企业邮箱畅通无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