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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静代表:“标准化”不能“各行其是”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1日10:56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3月11日电(记者王圣志)“近年来,各部门从各自角度出发重复或超范围制定标准,造成行业标准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与行业标准之间重复、交叉甚至矛盾,莫衷一是。”全国人大代表、安徽国家农业标准化与监测中心主任程静说,“国家应对标准化实行统一管理。”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环境中,标准化的竞争日趋激烈,世界各国在贸易中把标准一致性问题作为进出口贸易的门槛。近年来,发达国家“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全球化”的产业垄断愈演愈烈,国际市场的竞争已演变成为技术标准的竞争。 程静代表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标准化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但在国家标准统一管理上还需进一步加强。一些部门重复或交叉制订标准,造成行业标准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与行业标准之间莫衷一是。例如,农业部门在已有国家标准的情况下,重复制定无公害食品标准,造成无公害食品的农业行业标准与国家标准大面积重复,部分指标不一致,致使生产和检测机构无所适从。 程静代表认为,国家标准在管理规范社会活动中从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是国家法律法规的细化和延伸,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辅相成。国家标准的性质和作用决定了必须保持其全国的统一性和权威性,而不是分散管理、各行其是。在标准管理问题上,要吸取郑筱萸案件的教训,国家标准的制定、批准发布与执行,在职能上必须分离,确保标准管理工作的公正与透明。 程静代表建议,由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对所有国家标准(特别是食品、消费品安全标准)实行统一立项、统一审查、统一编号、统一批准发布,并在标准制定过程中,以科学为基础,充分发挥和依靠各部门的作用,密切配合,这样才能够形成一个既统一管理又避免交叉重复,具有科学性、合理性、统一性并与国际接轨的国家标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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