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建敏:国家能源局由发改委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1日15:17 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3月11日电 (人民网前方报道组) 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今天下午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听取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华建敏在说明中指出,要加强能源管理机构,保障国家能源安全。

  华建敏介绍说,能源关系国计民生、关系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安全。妥善应对日益增长的能源需求和复杂的国际能源形势,是我们必须长期面对的战略性问题。能源问题涉及多领域、多部门,为加强能源战略决策和统筹协调,设立高层次的议事协调机构国家能源委员会,负责研究拟订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审议能源安全和能源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同时,为加强能源行业管理,组建国家能源局。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能源行业管理有关职责及机构,与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的核电管理职责进行整合,划入该局。国家能源局主要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发展新能源,促进能源节约等。国家能源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由国家能源局承担。为促进能源管理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宏观调控的紧密结合,统筹兼顾,国家能源局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

  不再保留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

国务院机构改革情况一览表
调整后的部委名称
合并或包含的原部委
新增下级机构
隶属关系调整
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发改委(部制不变) 国家能源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防科工委、信息产业部、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国家烟草专卖局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烟草专卖局改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
交通运输部
交通部、民航总局、国家邮政局 国家民用航空局 国家邮政局改由交通运输部管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公务员局  
环境保护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设部    
卫生部
卫生部、药监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改由卫生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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