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二次会议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1日17:52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三月十一日电 (记者 孙宇挺)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十一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会议。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预算报告的决议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将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和决定任命的办法草案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主席团常务主席吴邦国主持会议。胡锦涛、温家宝、贾庆林、李长春、李克强、贺国强、周永康等出席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习近平、王兆国、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华建敏、陈至立、周铁农出席会议。

  三月五日至八日,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代表们对国务院过去五年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报告提出的今年政府工作的基本思路、主要任务、预期目标和对九个方面的工作安排表示赞成,同时也提出了一些具体意见和建议。国务院根据代表们的意见,对政府工作报告认真进行了修改,共修改三十二处,其中比较重要的修改有十二处。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石秀诗向会议作了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二00七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二00八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批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二00七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二00八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二00八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朱志刚向会议作了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二00七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二00八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批准国务院提出的《二00七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二00八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二00八年中央预算草案。

  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这两个审查结果报告。

  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关于二00七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二00八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关于二00七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二00八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和决定任命的办法草案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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