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调查一头猪要交15种税费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1日21:09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3月11日电(记者刘健、朱薇、陈芳)新华社3月4日播发的稿件《代表餐桌话涨价:一头猪不能承受的税费之重》,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并引发了网上的大讨论。国家税务总局日前派人赴驻地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农业部和重庆市农业局迅速与人大代表沟通,表示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意见,已展开全面搜集生猪收费情况调查。

  《代表餐桌话涨价:一头猪不能承受的税费之重》一文报道了重庆市綦江县县委书记王越代表反映一头猪竟要收15种税费的情况,引起了代表的热议,大家纷纷建议应给猪减减“税费之重”。此稿播发后,被全国上百家媒体采用,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王越代表告诉记者,稿件播发后,国家税务总局派专人到重庆代表团驻地,听取代表就生猪税费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表示将尽快就代表质疑的问题作出答复和制定出具体解决办法。

  重庆市农业局副局长龚天荣告诉记者,农业部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高度重视,迅速要求相关司局、重庆市农业局全面搜集生猪收费情况,并表示将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作出负责任的回答,让人大代表满意。

  王越代表对前来听取意见的国家税务总局的同志表示,生猪税费重一直是农民反映强烈的问题。2001年,王越就负责组织过生猪税费的检查清理工作,为规范生猪收费,重庆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认真开展生猪税费工作的通知》,确定了18项生猪税费名称及标准,当时农民养一头猪要交100多元税费。2007年3月,为减轻农民负担,重庆又将生猪税费减到了15项,农民养一头生猪需交纳近60元的税费。

  王越代表认为,现在猪肉价格上涨后,出栏一头百公斤左右的生猪,农民只挣五六百元,税费就占十分之一,而在过去猪肉价格低迷之时,农民养一头猪只能有七八十元的收益,还要交近60元的税费,养猪收益所剩无几。希望税务总局能对农民养猪税费问题引起高度重视,并出台行之有效的措施真正减少农民的税费负担。

  就调整与规范生猪税费征收政策,王越代表又提出几点建议:一是建议国家对饲养者征收的动物防疫预防注射费、动物防疫驱虫费、动物防疫药浴费和农民自宰自食生猪检疫费纳入中央财政直补范围,参考上年度实际发生额、按当年实际出栏统计数据予以补贴。二是建议国家取消或减免对生猪经营者征收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免除教育费附加。三是建议国家取消或减免对生猪经营者征收的集贸市场管理费和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四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体系对引起动物疫病传播或蔓延的违法行为实施者,给予一定经济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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