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建议建立对城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机制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1日23:26 市场报

  本报记者 杨曼

  城管与小贩的“猫鼠大战”是贯穿整个2007年的热点话题,为此《市场报》推出了一系列报道,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在今年的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民革广东省委员会副主委程萍带来了一份题为《全面整顿执法队伍,维护法律尊严,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提案,她对记者说,提案的主要目的就是要规范执法队伍的执法行为。

  城管权力需明确定位

  “城管执法的暴力化倾向越来越严重,流血事件接二连三发生。以罚代管、乱管乱罚、暴力执法,部分城管的行为屡屡挑战法律的尊严,损害了执法队伍的形象。”程萍委员担忧地说。

  2007年3月,《市场报》陆续推出了《地摊呼唤合法空间》、《地摊小贩盼发执照》和《地摊小贩可依法维权》等系列报道,将城管与小商贩的矛盾进行了透彻的分析,提出了解禁马路摊点的解决思路。

  对此,程萍委员表示,由于定性不够清晰,城管一直游离于法律边缘,其权力行使一直缺少明确的合法性。他们一方面拥有相当程度的执法权,另一方面又没有法律地位明晰所赋予的法定权限,内在的矛盾冲突使得城管行为一旦越界很难受控。

  对于执法人员来说,执法权限的明确,更便于其日常工作的开展。而对于被执法者来说,有法为据的执法才更容易接受。

  应该引入问责制

  程萍委员分析,城管的执法行为之所以屡屡引发冲突,究其原因,主要是缺乏必要的监管机制,权力制约严重不足。

  2005年7月开始,国务院办公厅统一部署行政执法责任制在各级政府和各部门从上到下、条块结合全面推行,集中治理行政执法权,加强对权力和执法者的约束,并要求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机制作为保证。

  然而,我国城管机构在设置上纯粹属“地方部队”,只为地方利益服务,缺少上级对口主管机关,规范行政存在先天不足,与法治式管理渐行渐远。

  “因此,规范城管执法行为,必须加强监管,防止权力缺乏制约而过分膨胀。”程萍委员建议,一是将城管部门归口各级政府法制办加以管理,实行“纵向到底”;二是地方同级党委政府的纪检、监察、检察等部门要建立对城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机制;三是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并纳入监察部门的日常职能,尤其狠抓问责制,以此促进执法理念的真正转变。

  执法队伍要提高准入门槛

  《市场报》2007年11月9日以《柔性执法难解城管难题》为题报道了北京城管部门在执法方式上的变化:北京对摆摊设点等违法行为不再单纯依靠罚款处置和“一步到罚”的简单执法方式,取而代之的是逐步推行的“提示、告诫、约见、建议、回访、披露”六项柔性执法新政。

  对此,程萍委员表示,城市管理越来越复杂,相应地对相关执法人员的素质也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这就需要加强对执法队伍的教育,提高城管素质。这也是解决“执法不文明”的重要因素之一。

  程萍委员提出,要规范整顿城管执法队伍,一是加强宣传教育,要求对全体城管人员强化法制教育、人本精神教育,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观念,文明执法;二是要提高准入门槛,严格行政执法资格审查,实行执法人员考试、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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