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张杰庭:慈善业需要法规护航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1日23:30 市场报

  本报记者 杨曼

  目前我国的慈善事业还处于起步阶段,无论是在制度建设层面还是在慈善事业的规模方面,都存在一些问题。全国政协委员、锡华实业投资集团董事长张杰庭对《市场报》记者说,应尽快完善中国现有的慈善业法规政策,为慈善事业发展“护航”。

  首先要完善慈善业税收政策、界定基金会投资收益用途。张委员告诉记者,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要对非营利组织的投资收入征收25%的企业所得税,这对于基金会,特别是非公募基金会而言是一个很大的打击。作为非营利机构,基金会的投资经营,是对社会公共财产的保值增值。这与一般意义的企业营利活动,不是同一种行为。张委员建议审核认定部门对基金会的投资收益用途进行界定,基金会投资经营的收入全部用于公益事业的,不应该缴税。

  “建议在慈善业税收优惠政策上,尽快出台相关的实施细则。”他表示,目前我国对慈善组织的税收优惠政策比较复杂,标准不统一,没有规范税收优惠的标准和审核程序。很多内容只做了政策性规定,没有出台相关的实施细则。张委员给记者举了一个例子,今年1月实施的新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但因为没有出台相关的实施细则,如何享有优惠政策、申报标准和程序等问题仍然困扰着众多基金会。“我们呼吁相关部门应尽快联合出台有关实施细则,将要求明确化、具体化,以便使慈善公益组织明确努力方向;同时呼吁政府加快体制改革,简化程序,使捐赠者的捐赠意愿更快更好的实现,达到促进慈善公益事业公平健康发展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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