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县计生委主任醉酒死亡被记三等功引热议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2日00:00 红网

  红网3月11日讯(记者 董雷)个人三等功,一个至高的荣誉,这几个字眼出现在我们眼前时,往往与见义勇为、英勇制敌或有突出的工作业绩联系在一起;那些立功者,也往往成为人们心目中的一座丰碑,被人们拥护爱戴。近日,又一段荣获个人三等功的事迹在网络上传播开来,但引来的不是网友们的掌声而是一次次略带讽刺的质疑,这又是为什么?

  “郭世忠同志因连续忘我工作,积劳成疾,突发疾病,抢救无效,于2008年2月27日凌晨1时45分不幸去世,年仅46岁。”这段话来自河南省新县县政府追记当地计生委主任郭世忠个人三等功的官方文件。而据当地群众爆料说,郭世忠的真实死因是,27日酗酒之后凌晨死于一娱乐中心

  据该娱乐中心某女子回忆,郭世忠是那里的常客,最喜欢唱《难忘今宵》这首歌,但出事当晚没唱。跟他一起来的人说他喝高了,就让他躺在包房沙发上睡觉。当时音响声音过大,到12点有人发现他不行了,才打了120。

  真实情况一经报道,网络上立即爆发了一场激烈的讨论。

  网友嘲讽:应追认为“烈士”

  前段时间,刚有呼和浩特市委副书记办公室遭枪杀而被授予“烈士”称号,如今又有河南新县计生委主任醉死娱乐中心,许多网友自然而然的将两起事件结合起来:“应该追认郭世忠为烈士,”因为“他是在‘工作岗位’上倒下的!”也有网友发炮说:“饮酒致死记三等功,那么嫖妓致死是否应该记一等功?”“搞笑啊,就差追认为烈士了!”“喝的伟大,死的光荣,不做烈士太可惜!”此类留言随处可见。还有网友质疑说:“河南不早就有个‘禁酒令’么?既然有了,怎么还能公然违令,还能评出个三等奖来?”

  “就这个事而言,也不能否定信阳的禁酒令,禁止公务员中午饮酒,我们都十分支持,新县的县委书记很能干,我们都了解他,是个好干部!”面对上面的冷嘲热讽,许多河南的网友做出了回应和辩解。一位来自信阳本地的网友说:“我是信阳人,从事新闻工作,仅仅从喝酒来说,哪里没有应酬,就是上面来了记者,不接待是不行的?我也得陪.也不能因为一个人喝酒死了,我们就认为新县的官员都在喝酒,都不干事!关于追认三等功,这个事要查查,肯定有原因,况且,对于计生委主任日常的为人和工作,我们都不是很了解,要全面认识这个事!”还有一位河南的网友解释说:“中国人最大的悲哀的人云亦云,单凭一个报道如何看得出事情的真相,现实生活中的郭主任是一个很平易近人的人,只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就这个事而言,也不能否定信阳的禁酒令,禁止公务员中午饮酒,我们都十分支持,新县的县委书记很能干,我们都了解他,是个好干部!”

  信阳市长郭瑞民回应“禁酒令”

  河南省早在05年就为加强党风政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树立机关良好形象出台了“禁酒令”。为整治腐败、提高工作效率,死者郭世忠所在的信阳政府也于一年前开始实施此令。据悉信阳市有100多名官员因违反规定而受到批评。近日,全国人大代表、信阳市市长郭瑞民恰好在网上回应“禁酒令”的一些问题,我们可以拿来参考一下,来回应一些网友的质疑。

  郭瑞民说,信阳的“禁酒令”完整的表述是“禁止公务人员在工作日中午饮酒”。“我在这里要强调的是,公务人员在工作日期间必须接受工作岗位职责要求的限制,你中午饮酒了必然会或多或少地影响下午的工作,所以我们要求工作日中午必须禁止饮酒。”郭瑞民说,除这个时间之外,饮不饮酒那是你作为公民的个人权利,绝不干涉。

  从以上定义可以看出,郭世忠的死,并没有违背“禁酒令”,因为他是在晚上“喝高了”,而没有发生在中午。

    稿源:红网 作者:董雷

  豫干部饮酒死亡被记功续:县委称生前已拟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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