堵住国资流失“黑洞” 武四海委员建议构建国企不良资产处置新机制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2日02:39 燕赵都市报

  本报特派记者刘彬

  “数以万亿计的国有企业巨额不良资产的存在,已经成为制约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障碍,而且如果处置不当,还会造成大量国有资产流失。”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省政协副主席武四海呼吁,必须尽快构建国企不良资产处置新机制。

  “就全国国企20多万亿的资产总额而言,不良资产的数量已经数以万亿计。”武四海委员说,在有些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将大量的不良债权以极低的价格进行债权二次转让,购买者除外资外,还有相当部分境内购买者为个人企业或利益集团。购买者为实现债权,多以原告身份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贷款都有担保,按现有法律判处,购买者极易胜诉,且由于司法腐败问题的存在,造成国家诉不过集体的,集体诉不过个体的。

  “这样就出现了一种奇怪的现象:不良债权由国有企业或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主张债权,向法院起诉时该交的钱都交了,该走的程序都走了,但要么案子久拖不判,要么判胜诉后也执行不回来钱。而转让给个人企业或利益集团,很快就收回来了,而且数额很大,造成一些人‘一案暴富’,同时巨额国有资产流失。”

  对此,武四海委员说,国有企业不良资产具有量大分散、牵涉面广的特点,因此应按照“集中化管理,专业化处置”的原则,由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组建专门的不良资产处置机构,有效降低国有不良资产分散处置易造成国资监管不到位的风险。

  他还建议,将不良资产问题纳入《国有资产法》立法范畴;规范不良资产处置行为,推行公开透明阳光操作。要依照社会利益衡量原则,防止就案办案、孤立办案,机械照搬法律条文,严防有人利用法律漏洞“一案暴富”,最大限度地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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