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开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河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2日03:00 南方都市报

  -背景

  深圳开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河

  四刀砍掉千余项审批

  ●1997年:时任深圳市体改办主任的张思平以体改办名义,向市领导手写了一封《以清理和重定审批项目为重点,实现转变政府职能改革重大突破的建议》的书信,在全国开启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河。历经半年多的调研之后,改革方案出台。

  ●1998年2月:深圳第一轮审批制度改革进入实质性阶段。

  ●1998年8月25日:市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了深圳市政府各部门审批制度改革方案。通过改革,市政府部门原有审批事项737项减为310项;原有核准事项371项减为321项。第一次成功瘦身之后,深圳市政府部门和有关单位原有的上千项审批和核准事项被“砍”去了近43%,其中审批事项减幅高达57.8%.

  ●2001年:政府审批(核准)事项继续减少277项,减幅达38%.

  ●2003年:第三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瘦身”行动再次启动。

  ●2004年7月:全市37个部门701项行政审批事项,作行政许可保留的有239项,取消265项,占37.8%,作其他审批保留197项。

  ●2006年:深圳启动第四轮审批制度改革。目标瞄向了197项非行政许可审批。

  ●2008年:市政府37个部门共上报非行政许可审批登记事项697项(合并处理后数目)。经清理,共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登记348项(其中审批270项,登记78项),取消98项(含非行政许可审批登记和行政许可),不属非行政许可审批登记的其他类事项251项。

  -焦点

  20余全国政协委员联名提交提案

  深圳试点改革中央能否授权

  中央能否授权深圳经济特区进行行政和社会管理改革试点?日前,20余名全国政协委员联名提交提案,建议中央进一步授权深圳,继续发挥其创新功能。

  深圳急需增强创新功能

  记者昨日了解到,这20余名委员主要来自深圳、香港、北京、重庆等地。深圳市政协副主席、司法局副局长钟晓渝表示,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全面建立,经济特区的特殊政策逐步取消,特区与内地在政策上已无区别,其创新功能也随之减弱。委员们呼吁,需要中央进一步授权经济特区在新一轮改革战略中的地位和作用,特别是授予深圳经济特区在行政管理体制、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方面创新和突破的权力。

  按实际管理人口定编制

  钟晓渝举例,目前劳资冲突增加,欠薪、劳动者权益受损害等问题突出,这与政府劳动监察力量不足有直接关系。劳动部规定每一万人配备一个劳动监察人员,深圳按900万外来劳动者计算,则应配备900人的监察队伍,而实际上深圳只有43人。人员不足必然导致监察不到位,管理不到位。

  委员们认为,提高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的关键在于改革社会管理体制,在于调整政府的职能结构,减少直接管理经济的部门和编制,加大政府管理社会的机构和相应编制。因此,他们建议,赋予深圳以实际管理人口、管理事项来确定机构编制的试点权力。

  扩大特区法规适用范围

  钟晓渝称,要扩大深圳经济特区法规的适用范围。按《立法法》规定,特区法规只能在特区内实施,这就造成特区内外执法标准不一,形成“一市两法”或“一市两制”,造成法规的冲突,成为政府管理和经济发展的障碍。他认为,应该将特区法规适用范围扩大至深圳的辖区范围。

  此外,他还建议要适当扩大深圳经济特区法规的立法权限范围,如果国家赋予深圳在行政管理、社会管理等方面一定的立法权限,与改革的试点权相配合,将大大有利于全面发挥其创新的试验、示范和探索作用。

  -回应

  深圳政府部门可借机“瘦身”

  代表建言可成为深圳行政体制改革进入第二阶段助力

  “于今天的深圳而言,大部制不再是一个‘试水’的问题,两年前深圳已经完成其破冰之旅,接下来是一个如何全面推广的问题”。马敬仁认为代表们的建言可以成为深圳行政体制改革进入第二阶段的助力。

  比如将改革从目前实验层面进入到全面推开,对整个政府部门机构按照“三权分立”的模式进行一个整体设计。对部门业务、事务的职权、责任,在进行一个系统化的研究的基础上,对政府机构进行新一轮的重组。比如设置12—15个政府部门作为主要决策部门,然后将与决策部门相匹配的执行机构完善起来等。

  “国家实行‘大部制’对深圳来说是一个契机,深圳的‘大部门制’虽然两年前就开始试水,但真正在部门的核心利益方面触及仍然不大”。谭功荣博士也说,这一次的“大部制”对于地方政府没有硬性规定,深圳完全可以借东风走出自己的特色之路。政府部门可供缩水的空间仍然存在,深圳应该借时借力。

  -启事

  三天前,深圳市市长许宗衡在全国两会记者招待会上称:深圳的政治体制改革从未停步。在过去的20多年,深圳已经先后经历了4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7次行政体制改革。

  自今日起,本报想听取您的意见,您认为深圳在行政体制、社会体制甚至政治体制改革方面还有哪些空间可以突破?欢迎通过以下方式告诉我们:致电0755-83325000、传真0755-83328774.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秦鸿雁 朱丰俊 严艳 游星宇

[上一页] [1] [2]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新浪特许频道免责公告 ·诚招合作伙伴 ·企业邮箱畅通无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