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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尽快制订网络文化产业促进法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2日05:47 中国青年报
近八成中学生曾遭遇网络色情资讯侵扰,近半数青少年被网友追问过性经验,被强求“通过网络视频裸露身体”的也超过1/4……这些触目惊心的比例来自一份新鲜出炉的《穗港两地青少年上网接触色情资讯及性骚扰概况比较研究报告》,研究者坦言,青少年接触网络色情的情况可以用“相当严重”来形容。 调查显示,在不自愿的情况下,接近八成的被访者曾一次或一次以上遭受“不停收到带有猥亵成分文字、语音讯息、图片或影片”的侵扰;高达七成多的被访者曾一次或一次以上遭遇“有人向你吹嘘自己的性经验或谈论猥亵性话题”;有六成多的被访者曾一次或多次遭遇“对方死缠烂打地约见面”;遭遇“有人借故追问你的性经验”的则达48.7%,“不情愿之下被要求通过网络视频裸露身体”的也有25.8%。 当然,遭遇“照片或影片被放置于色情网站内供人浏览”及“与网友约会期间,被要求与对方发生性行为”两类较严重骚扰的只有12.9%和3.3%。“但这类骚扰性质更为严重!”中山大学社会工作教育与研究中心研究员吴惠贞认为,发生比率已足以引起关注。值得注意的是,每一项接触网络色情资讯及性骚扰的情况,广州的发生率均比香港高很多,有些甚至超出3倍多。 “建议国家尽快制订《网络文化产业促进法》。”在今年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 移动广东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徐龙向大会递交了这样一份议案,议案对网络文化发展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特别呼吁对未成年人保护、网络知识产权保护、隐私保护等敏感问题作出规范。 “由于民众的广泛参与,网络文化在提升国家的竞争软实力上发挥着重大的作用。”徐龙表示,网络文化是以互联网、通信网等网络为载体的一种新的文化形态,呈现的是一种即时性、消费性、实用性。但是,目前的网络文化中,情感生活、奇谈逸事居多,常常充斥着“世俗文化”、“泡沫文化”,甚至出现了“泛娱乐”倾向,尤其是低俗娱乐、色情暴力等不良网络信息泛滥。 近年来,涉及网络信用及公民隐私的案例逐渐增多,引发社会对网络信息安全的疑虑和恐慌。广州市人大代表田子军建议,“对青少年的影响更是不可小觑,必须分出成人网络和未成年人网络,利用社会的技术力量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健康的网络环境。” 最新统计显示,目前我国网络文化产业在内容制作上的力量还比较薄弱,高水平的原创能力不足。相反,网上淫秽色情、欺诈、赌博等内容又屡禁不止,严重腐蚀人们心灵,败坏社会风气,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 团广州市委副书记李洁明认为,上网过程中色情信息对青少年心理冲动起到一种恶性催化作用,“现在,青少年性犯罪发生,很多是因为网络色情文化的毒害。”她表示,团组织下一步的工作将继续把打击网络色情传播,加强青少年网络文明教育作为重要的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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