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三“卖”骗得32万 批捕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2日06:43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锦检 记者 袁钲钲)一套位于邛崃市的普通民房,经过房主罗毅的巧妙“运作”,以抵押或变卖的方式,先后骗人三次,骗得现金32万元。日前,锦江区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将罗毅批捕。

  罗毅是邛崃市人,2006年,他开了一家广告公司并当起了老板。“老板”这个名字叫起很洋盘,但却不是那么好当。到了去年3月,最开始投进去的资金就已经亏光。为了找到一笔周转资金,罗毅将他位于邛崃市的一套房子以1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朱利。但朱利为了省下过户费,将房子买下后,他只与罗毅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没有办理过户手续,而罗毅也没有将房产证交给朱利。

  去年7月上旬,罗毅的公司经营再次陷入困境,为了寻找资金,他再次利用这套房屋“想办法”。他找到朋友陈光,以房产证作抵押,与其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13万元。罗毅在借款合同中承诺,如果3个月后自己不能还钱,就将这套房子过户给陈光。然而,这13万元现金被罗毅投进生意后,很快又全部亏完。

  去年8月下旬,罗毅又打起了一家担保公司的主意。罗毅来到担保公司要求抵押贷款,并出示了自己伪造的假房产证。经担保公司工作人员到邛崃市房管局核实,这套房子的确是罗毅的。担保公司随后与罗毅签订了抵押借款合同,借款9万元,还款期限两个月。拿到钱后,罗毅没有再投进生意中,而是挥霍一空后逃到外地。

  去年11月,担保公司找罗毅还钱却难觅其踪,经查证发现房产证系伪造,遂报警。今年2月2日,接到举报的警方在锦江区将罗毅挡获。(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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