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机构改革一览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2日08:37 大洋网-广州日报

  之石

  他

  山

  数据

  研究显示,目前各主要发达国家的内阁机构大多实行“大部门体制”,内阁机构设置一般在20个以下,其中加拿大最多,为19个,美国为15个,日本为12个。

  与发达国家相比,经济转型的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大部门体制”改革还处于探索阶段。在这些国家中,内阁机构设置最少的是阿根廷,有12个,内阁机构不超过20个的国家有俄罗斯和墨西哥,分别为16个和18个。更多的国家内阁机构在20个以上,30个以上的也很多,以印度最多,有41个内阁机构。

  案例

  发达国家——日本

  日本的“大部门体制”改革始于2001年,改革的目标是克服行政管理中的“部门主义”,精简整合内阁部门及相关职能。日本内阁部门由原来的22个省厅调整为12个省厅。比如,对原有职能交叉或互补性高的11个省厅,整合改组为4个省。在中央政府改革的基础上,日本各地方政府也配套推行“大部门体制”改革。

  经济转型国家——俄罗斯

  俄罗斯过去的行政管理体制,和中国相近,都曾深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体现在政府机构设置上,职能重叠和交叉设置部门的问题较突出。俄罗斯在2004年推动相关改革,中央政府的部门数量由31个调整为16个。

  经验

  国外“大部门体制”改革主要有4方面可资借鉴:

  其一,从提高行政效率的角度看,中央政府核心机构的理想设置数量应控制在20个左右,不宜过多。

  其二,探索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是克服行政管理中“部门主义”的有效途径。

  其三,“大部门体制”改革应坚持依法展开,以法律形式对行政改革作出明确规范,保障改革的严肃性。

  其四,“大部门体制”改革不单是中央政府层面的事情,各级地方政府应配套探索实施。(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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