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维权“写”满生活每一天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2日10:05 江南都市报
消费维权“写”满生活每一天
消费维权“写”满生活每一天

  省市旅游局质监所和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有关负责人赴本报接听热线实录

  “旅游遭遇强制加收费怎么办?”“导游擅自增加、减少景点怎么办?”昨日下午3时至4时,省市旅游质量监督管 理所7位同志莅临本报接听旅游服务维权热线,并就广大读者关心的旅游政策法规、如何防范旅游消费陷阱及旅行途中如何维 权等问题作了详细解答。

  旅游时遇强制加收费怎么办?

  南昌市民刘老先生:他准备到香港去旅游,三家旅行社都要求我们老年人多交400元,怎么会有这样的规定?

  省旅游局质监所负责人王冠军:我们不认可针对老年人到香港旅游要多交费,如果接到投诉,会要求旅行社退还多收 的钱。

  南昌市民张先生:几个月前,我们去新马泰旅游时,旅游团到达后又要求我们交1000元参加自费项目,我们不愿 意,他们强制执行怎么办?

  省旅游局质监所质监员季强:游客遇到这类情况可以按照以下方法处理:第一,如果双方协议上没有规定要交这样的 费用,可以明确拒绝;第二,如果强制要求交这笔费用,那么可以先妥协,游客交钱之后,回国可以进行索赔,不过前提是一 定要收集各种旅游团强制要求交费的证据(比如门票、收据,同行人作证,旅行社和旅游团的联系电话),以便日后进行取证 。

  旅行社违反合同怎么办?

  南昌市民李先生:2007年10月,我参加旅行团到张家界旅游,旅游协议是住三星级宾馆,可是他们没有兑现, 宾馆还停电停水。

  南昌市旅游局质监所所长沃莲:所有的星级宾馆都是通过国家颁发了星级星标的,根据《国家旅游投诉管理法》的相 关规定,你可以写一份书面投诉书递交到南昌旅游局,同时带上你的旅游合同和发票,我们会在7个工作日内核实,立案并予 以处理。

  旅游咨询及建议

  南昌市民李先生:我参加了一家旅行社组织的某地豪华游,不如其他旅行社的常规游经济实惠,不知道豪华游和常规 游有什么区别?

  南昌市旅游局质监所副所长梅凌峰:目前,各旅行社打出的线路产品广告中,使用率比较高的是常规游、品质游以及 豪华游、纯玩游等,其实这些名称都是各旅行社对产品的一种称谓,并不是国家统一制定的产品标准。建议旅游者在选择出行 线路时不能光看旅行社报出的产品名称,而是应详细咨询出行的住宿、餐饮标准,以及是否安排购物点等内容,以此选择适合 自己的产品。

  南昌市民刘女士:我打算在5月份出国旅行一次,请问如何选择旅行社?

  江西中国青年旅行社总经理助理刘小亮:您可以选择组织公民出境游国际组团社,这类是目前国内最高级别的旅行社 ,旅游业务范围涉及出境出国、入境、国内旅游,区别旅行社的级别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查看该旅行社的经营许可证,国家旅游 主管单位在每家旅行社的经营许可证上都明确规定了它的经营范围。

  南昌市民李先生:去年我到赣州旅游时,导游给我们讲解的很少,而且讲解质量很差,我们要求对导游加强业务管理 。

  省旅游局质监所质监员向晖:我们对于不同星级的导游会进行评比,不同的级别有不同的标准。旅游管理条例中规定 对于有严重失职和违反旅游条例行为的导游会进行一定的处罚,同时对于在个人素质和能力方面缺乏的导游我们会加强培训。

  相关提醒

  旅游遭遇侵权如何投诉?

  旅游过程中遭侵权如何投诉?记者就此事采访了省旅游质监所所长王冠军。王冠军说,游客遇到权益受侵害向旅游质 量监督管理机构投诉时,可以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提出投诉,书面投诉要写明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对方单位名称或姓名、 地址、联系电话、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等详细情况,同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发票、收据、合同、行程表、车船机票、门票 等)。投诉时效期为60天,投诉时效期间从投诉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有特殊情况的,旅游投诉管理机关 可以延长投诉时效期间。

  江西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0791-6269965

  □文/图记者吴先华戴炜亚实习生占晓清熊金金魏芸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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