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打假人代理打假案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3日07:11 每日新报

  一段时间来,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部分区级法院审理了一批职业打假人参与的案件。在这些案件中,打假人不是以原告的身份起诉的,而是成了原告的代理人。本市职业打假人林枫对记者说,在帮当事人打官司时,他并不获取利益。林枫表示:“没有假货,哪有打假人?每当打假人与商家提出交涉时,那些有问题的产品都要下柜,这本身就是对消费者的一种保护。”

  ■ 案例点击

  2007年9月25日,孙先生在超市花1590元,购买了一个标有“极品海参”的礼盒,该产品的说明书上以及销售人员,都宣传此海参的功效为“补肾益精,壮阳疗痿,恢复元气,抑制肿瘤,抗衰老,提高记忆,养血补钙,调节血脂、血糖,消除血栓,使伤口与断骨的再生修复速度极大增强,改善睡眠,抑制杀伤肿瘤,防止血栓形成,预防和减缓动脉粥状硬化等功效”。该产品没有药品批准文号,也没有食品卫生许可证号、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孙先生认为,该产品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因此将超市告上法庭。一审法院判令超市退还给孙先生货款1590元,再赔偿其1590元。新报记者 张家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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