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屋“先体检后上岗”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3日07:23 深圳商报

  【本报讯】(记者 张 妍 通讯员 侯一兵 邓 晶)昨日,记者从市出租屋综管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今年我市出租屋管理推出一项重大举措,全市工商业出租屋必须要经过安全检测才可办理租赁合同登记或备案,先行纳管的是100平方米以上的。这项措施涉及全市1000多万平方米工商业出租屋,约占全市出租屋总面积的4%,主要集中在华强北、八卦岭和翠竹北等旧工业区。

  据了解,工商业出租屋安全检测必须是由有关部门认定的5家检测单位执行。这5家检测单位均为公开招标选出,并承诺收费必须比物价、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低30%以上,出租屋业主可任选其中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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