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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文金建议《刑法》应增设医疗诈骗规定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3日09:58 海峡都市报
本报北京专电 我省全国人大代表苏文金建议,《刑法》应增设医疗诈骗规定,让那些乱编造病情,骗取病人财物的不良医务人员受到法律的制裁。 苏文金说,近年出现了一些医院、医务人员,特别是一些民办医院的医务人员,编造根本不存在的病情,或隐瞒病情的真正原因,骗取财物。当前,医疗诈骗,具有团体诈骗的特点,出现了以医疗机构为核心,接诊医生与各医技人员等紧密配合,有计划、有组织、有利益分成的诈骗团伙,联合欺诈患者,社会影响恶劣。这种行为从犯罪构成上来讲,虽符合刑法关于诈骗的规定,但医疗诈骗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应当由刑法另行单独加以规范,以增加对医疗诈骗行为的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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