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鼻癌监外服刑期大肆贩毒 三亚毒贩被再收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3日14:05 南海网

  三亚一被法院两度判处有期徒刑的毒贩邵某,因患鼻咽癌,暂予监外执行。自以为身患绝症有恃无恐,邵某在监外执行期间毫不悔改,大肆贩卖毒品,群众反映非常强烈。3月11日下午,三亚市公安局和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联合执法,将邵某抓获,依法取消对其监外执行的决定,重新予以收监,执行剩余刑罚。

  患重病依然贩毒

  邵某,绰号“长毛四”,43岁,广东省电白县人,住三亚市某商场宿舍区B栋101房。早在9年前就染上毒瘾,没有任何经济来源,邵某走上了以贩养吸的不归路。这是个两次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的毒贩,也是两次判决生效后服刑没多久,就转监外执行的罪犯。原因在于他患有鼻咽癌,常常流鼻血,不宜关押。

  早在2002年,邵某贩卖毒品海洛因被河东公安分局抓获,并被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同年8月11日被城郊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邵某在看守所服刑了3个月之后,因鼻咽癌发作被监外执行。邵某第一次被判刑两年后的同一天,2004年8月11日,邵某再次因涉嫌贩毒被三亚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抓获,同日被刑事拘留。2005年1月6日邵某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00元。由于罪犯邵某患有鼻咽癌,2005年3月20日,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依法对其暂予监外执行。

  不悔改再被收监

  监外服刑期间,邵某多次在其住处进行贩卖毒品海洛因犯罪活动,三亚市公安局抓获的吸毒人员就有数十人交待所吸食毒品均向邵某本人购买。

  罪犯邵某利用其身体有病不宜关押的条件,继续从事贩毒活动,社会影响非常恶劣。经缜密侦查取证,三亚市公安局充分掌握了罪犯邵某贩卖毒品的证据,于近日向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致函,要求取消罪犯邵某监外执行决定,重新予以收监。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罪犯邵某在监外执行期间,违反监外执行有关规定,再次涉嫌贩卖毒品,依据相关法律对其收监执行。

  2007年3月11日下午,邵某被三亚警方从其家中押回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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