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带液体登机时间未确定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3日17:46 半岛都市报

  本报北京讯 3月12日多家媒体报道称,民航总局为保障航空安全,规定从3月11日起,所有液态物品均不得随身携带上飞机。记者连线民航总局了解到,有关携带液体物品登机的规定正在酝酿中,何时公布尚未最后确定。

  12日有报道称,3月7日上午,一架南航飞机从乌鲁木齐飞往北京。不法分子在洗手间内欲点燃燃料引爆飞机,被空乘人员发现并控制,飞机紧急迫降兰州,避免了一场空难。事件发生后,民航总局高度重视,并于10日上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就当前进一步加强民航安全保卫工作做出安排和部署。“民航总局负责人在会上强调,为保证航班安全,今后将严禁乘客随身携带任何液体登机。”有知情者称:“对于个别乘客必须随身携带的特殊液体,例如药品,民航总局规定:可以携带,但必须交给机组保管。这些新措施,将最大限度防止意外情况发生。”“所有液态物品将不得随身携带上飞机。”11日,南昌昌北国际机场相关负责人称。根据民航总局规定,为保障航空安全,从即日起所有液态物品均不得随身携带上飞机。带婴儿出行的旅客,只需在购票时向航空公司申请,航空公司将为您提供牛奶。旅客的药品也需凭病历、处方交安检人员与机组办理移交手续,不能随身携带。

  禁带液体登机报道引起社会关注。不过,记者从民航总局公安局了解到,为了保障航空安全,民航总局确实正在讨论有关禁止液态物品随身携带上飞机的规定。但安检处工作人员称,该规定还在酝酿之中,具体情况不便透露,公布时间也没有确定,对有关报道不便评论。

  安检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新规定实施前,仍将沿用原规定:乘坐国内航班每人每次可随身携带总量不超过1升的液态物品,乘坐国际、地区航班,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每件容积不能超过100毫升。 (钟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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