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岁童患乙肝4所幼儿园拒收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4日03:00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 郭晓蓉 实习生 严静)“我曾经把孩子先后送到4所幼儿园里,没多长时间都被迫退学了,只因孩子患有乙肝。现在没有幼儿园愿意接收我的孩子,我该怎么办呀。”3月13日,家住西安市长安区的依文(化名)无助地向本报反映此事。随后,记者采访了长安区教育局中小学卫生保健所赵所长,他表示乙肝不会通过日常生活接触传染,患乙肝的孩子不应受到歧视,幼儿园没权利将孩子拒之门外。

  “我的孩子小云(化名)今年5岁多,2006年,我把他送到我们村私人办的幼儿园里,刚开始都挺顺利的,一个多星期后,有村里人告诉园长小云有乙肝,园长立即就不让他去幼儿园了。此后我又将他先后送到两所幼儿园里,和第一所幼儿园一样,得知孩子有乙肝,都不接收孩子了。本村的幼儿园上不成,今年3月初,我就把孩子送到邻村幼儿园去上学前班,而且刻意让孩子不在幼儿园吃饭,没想到即使这样还是不行。”依文说。就在前两天,依文所在村的一名村民又将小云患有乙肝的事告诉了第4个幼儿园的园长。小云再次被拒之门外。幼儿园担心小云会把疾病传染给其他孩子。此外,有部分家长也强烈要求小云离开。

  “我给他们说乙肝不会通过日常生活传染,他们都不相信。现在小云上不了幼儿园,以后能不能上小学,我非常担心。这么小的孩子总不能不上学呀。”依文无奈地说。

  昨天14时,记者来到长安区教育局,区教育局党政办公室一位姓李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已经接到了这名家长的反映。关于患有乙肝的孩子能不能上幼儿园在政策方面没有明确的规定。区教育局中小学卫生保健所赵所长说,幼儿园没权利将孩子拒之门外。乙肝是通过血清传播的,日常接触如拥抱、玩耍、共同进餐并不会感染乙肝。他表示将建议管理民办幼儿园的职教科在家长和幼儿园之间进行协调,解决小云上幼儿园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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