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抢学生落入法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4日08:14 深圳特区报

  【本报讯】(记者 石义胜 通讯员 李柳梅 曾宇幸 实习生 颜昭雄)近日,龙岗区人民法院对一专门针对学生实施抢劫的犯罪团伙依法作出一审判决。5名参与抢劫的案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至12年不等,并处罚金若干。

  据介绍,该犯罪团伙以徐某为首,团伙成员有赖某、韦某、雷某、叶某等人。该团伙主要在布吉街道一带专门针对学生实施抢劫,通常是将事先物色好的上学或放学途中的学生拦住或拉到一旁,几个人上前进行殴打、搜身,将学生身上的财物强行抢走后逃离现场。为首的徐某共参与抢劫4次,韦某参与抢劫3次,赖某、雷某参与抢劫2次,叶某参与抢劫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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