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养孔雀抓伤四岁女孩 游乐单位赔付15万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4日10:01 每日新报

  新报讯【记者 张家民】一名四岁女孩小荣随母亲去游乐单位游玩时,被散养孔雀抓伤左眼。近日双方在法庭上达成调解协议,游乐单位在三年内给付小荣15万元。

  小荣的父母说,事发后经天津医科大学法医学鉴定中心临床法医学鉴定书确认,小荣为“左眼伤后无晶体眼,玻璃体积血,下方虹膜缺损,角膜白斑,左眼矫正视力0.2,伤残等级为十级”。小荣的父母表示,他们曾与游乐单位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但未能达成一致。

  而游乐单位的代理人表示,事发后,游乐单位积极对小荣进行救助,而且先后为其支付了相关医疗费用。而原告索赔数额过高,他们只同意进行适当赔偿。

  针对“孔雀为何抓小荣左眼”这一情节,游乐单位方面表示,当时小荣见远处有五六只孔雀,便飞快地跑了过去,并伸手想抓一只孔雀。这只孔雀受到惊吓急忙躲避,不想孔雀起飞时爪子划伤了小荣的左眼。

  小荣的父亲表示,孔雀是突然起飞的,而且小荣根本没摸孔雀,所以谈不上小荣惊吓了孔雀。

  游乐单位方面在庭审中称,单位里有警示标志,上面明确写着:学龄前儿童需要家长看守。小荣年龄幼小,缺少识别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而其父母作为监护人,未按警示标志提醒,在特定场合对孩子尽到合理的照顾和监护的义务。所以对于该事件,小荣的父母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法官对双方进行了耐心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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