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副部长:慈善立法有望今年内提交草案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4日11:51 央视《大家看法》
民政部副部长:慈善立法有望今年内提交草案
民政部常务副部长李立国

  今年“两会”期间,正在进行中的慈善立法工作再次成为众人关注的热点话题,那么,慈善立法何时完成?目前进展如何呢?

  在央视社会与法频道《大家看法》栏目特别推出的两会特别节目《我建议》的录制现场,民政部常务副部长李立国表示,慈善法立法还在紧锣密鼓地进行,正在进一步加快步伐,争取今年内能够提报到国务院来进行论证和听取各方的意见。

  慈善规模新进展

  李立国在《大家看法——我建议》介绍说,目前,我国各类基金会和慈善会的发展已经达到了一个新的水平。到去年年末,各类社会组织已有38.06万个,其中各类基金会1369个,比1988年增长86倍。除中华慈善总会外,分布在省市县这三个层面上,还有300多个地方的慈善会。同时,为了方便人们奉献爱心,民政系统依托街道和社区,还建有32000多个经常性社会捐助接受站,和4000多个爱心超市。李立国说,目前国家的方针仍然是加快对各类社会组织的培育和发展,支持各种慈善公益行为的实现。

  慈善依然强调理性与合法

  针对目前我国很多慈善行为不规范的现状,李立国在《大家看法——我建议》强调,在慈善活动和慈善行为上,既倡导爱心慈善、感情慈善,同时更应提倡理性慈善和合法慈善。

  “我要说明一下,我不是否定任何自觉自发自愿地慈善行为,而是专门指面向社会募集慈善资金的行为,这个还是要有资质的。尽管我们现在法律上,对募捐主体没有明确的禁止条款,但是公益事业捐赠法和国务院颁布的基金会条例,还是明确了基金会,而且特指的是公墓性基金会,有面向社会募集资金的职责,还有就是遭受特大自然灾害的情况,政府主观救灾的部门,可以向社会进行动员、募集资金。”李立国说,理性慈善和合法慈善,就可以避免慈行善举遭遇尴尬。可以避免一些不法之人,或者是追求非法利益的人,借慈善之名行骗和牟利,以维护良好的慈善活动秩序。

  企业做慈善 政策有优惠

  为鼓励更多的企业参与到社会慈善工作中,近年来,我国已经相继出台政策对参与慈善事业的企业给予优惠政策。在大家看法《我建议》节目中,李立国又带来了有利于企业参与慈善事业发展的好消息。他欣喜地说,政府对慈善事业发展在关键的税收抵免上,已经有了新的政策。去年十届五次人代会在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核定条件下,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把企业捐赠的抵扣比例提高到了12%。去年,国务院又颁布了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全国各地都要实施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包括鼓励捐赠的抵扣所得税的条款。

  “应该说,这已经提供了一个有利的政策支持,但是也确实需要所有的地方都要落实好,抓好落实,还是我们要抓紧的工作过程,社会监督和各界关注的工作过程。”

  慈善事业须从传统向现代转变

  “在这个慈善事业的发展上,首先我们要讲慈善事业的主体,所有的自由人、法人,和除政府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都是慈善主体,都可以去弘扬爱心,从事慈善活动,进行慈善行为。”

  在面对我国慈善事业今后的发展问题上,李立国在《大家看法——我建议》强调,目前,我国慈善事业正处于传统慈善事业向现代慈善事业过度和加快发展的过程中。所谓传统慈善事业,就主要是依靠个人自觉自愿,自发自选的行为,在加上政府的号召和动员行为。而现代慈善事业,主要是依靠各类社会组织来募集资金、选择项目、组织运作并且评估效果,还要像社会公示、向捐助者反馈。

  “完成慈善主体的转换,以社会组织做慈善的主要主体,那么我们就从传统慈善事业状态进入到了现代慈善事业的发展水平。在这个过渡时期,我们也强调和提倡自然人和法人的爱心奉献,慈行善举,多依托各类社会组织,尤其是有社会资金募集资格的。”

  在《大家看法——我建议》的演播现场,李立国在认真倾听了社会各界人士对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和慈善立法提出的建议后很受感动,他说,“正是千千万万个爱心人士无私的奉献爱心,勤劳地身体力行地从事慈善活动,才汇集成了我们现代慈善事业发展的滚滚洪流,也体现了我们对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继承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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