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建议加大组织约束力度解决法院执行难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4日15:24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北京消息 特派记者傅汉荣、王雷、韩平报道:粤籍全国人大代表陈瑞爱昨天建议,解决法院“执行难”问题要加大约束力度,排除非法干扰。

  陈瑞爱认为,目前各地法院仍不同程度存在“执行难”问题,这与还没有建立完善的执行威慑机制有关。执行威慑机制,是通过增强威慑力来促使债务人主动履行生效裁判的法律机制。建立和完善执行威慑机制,首先要从改革法院的管理体制入手,彻底改变“司法权力地方化、审判活动行政化、法官职业大众化”的现状,法院“人、财、物”必须由上级法院管理,突出司法独立性,避免地方保护和干预。

  陈瑞爱建议,凡是涉及领导干部赖债的,欠账名单抄送组织部门;行政机关逃债的,送组织人事部门备案登记,杜绝“有钱请吃、无钱还债”,“逃债照升官”的情况。同时,加强对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的发现,落实强制被执行人申报财产制度,并悬赏举报被执行人和被执行财产。可将悬赏金列入财政预算,由国家财政开支。

  陈瑞爱还提出,建立执行案件信息平台,把法院的执行案件,从立案到终结的每一个步骤、程序、措施,及时录入到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库中,通过与银行、工商登记、房地产管理、工程招投标管理、出入境管理、车辆管理等部门电脑系统相链接,使法院可以通过网络查询当事人存款、房屋、工商登记、土地资料、车辆登记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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