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最大烂尾楼广州中诚广场分配债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5日01:22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讯(记者 曹晶晶 实习生 王傅蓉 通讯员 穗法宣)全国最大烂尾楼中诚广场系列执行案件由于涉案标的数额特别巨大,债权人人数众多,且债权情况复杂,一直备受外界关注。昨日上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中诚广场“第二次全体债权人会议”,公布分配方案,标志着该系列案件的执行已进入最后的分配阶段。

  特指由广州中院执行

  据了解,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96年查封了广州鹏城房产有限公司开发的中诚广场部分在建楼房后,众多小业主和债权人也纷纷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各地法院对中诚广场的房产进行查封并执行。中诚广场全面停工,成为全国最大的“烂尾楼”。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1月确定了涉及中诚广场的案件统一由广州中院执行的处理意见。

  变卖房产获9.24亿元

  广州中院于2002年初委托中介机构对中诚广场项目进行评估,同时对鹏城公司对外负债情况进行摸查。在此过程中,经广州中院同意,鹏城公司对中诚广场16.5万平方米的房产进行变卖,变卖单价为5600元/平方米,总价为9.24亿元。买受人除对项目进行装修外,还须将B塔6万多平方米房产在装修后交付给其他购房小业主。中诚广场B塔已经装修完毕,具备交楼的条件,交楼时间为今年3月31日。

  三类债权人可足额清偿

  据悉,该系列执行案件的金钱类债权(本金)为17.65亿元,应交付房产6.2万平方米。法院最后确定的债权分配的原则是,前一顺序债权清偿后才进行下一顺序债权的分配。根据这次公布的分配方案,返还购房款、返还变卖款、交付房产均属于第一顺序,其债权(本金)可以足额清偿。其中,广州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原主张债权的数额为4.9亿元,现为其预留的数额为1.9亿元。目前,广州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与鹏城公司的纠纷仍在一审诉讼中。

  广州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刘跃南在债权人大会上表示,由于可供分配的财产有限,每个债权人的要求不一定都能够得到满足,需要债权人理性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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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诚广场”烂尾12年

  中诚广场位于广州天河北路与体育西路交界处,1992年动工,楼花曾吸引大量港澳投资客出手,价格一度高达每平米3万多港元。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爆发后,开发商广州鹏城房地产有限公司因资金链断裂,在楼体封顶后就被迫停工,从此烂尾。其烂尾时间之久、牵涉面之广、牵涉资金之巨在国内无出其右,故被媒体称为“中国第一烂尾楼”。

  经过相关企业的几次股权变更后,2006年年中,中石化集团总公司出手,购入了中诚广场的一栋塔楼,并正式将其改名为“中石化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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