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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税将首先向经营性房地产征收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5日01:28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 时捷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刘佐近日在天津举办的某论坛上表示,从已经披露税制改革计划来看,除贯彻新的所得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今年最可能调整资源税。刘佐称自己是以个人身份发表上述看法。 他还透露,物业税下一步将进入实战阶段,但并不一定在今年实行。 印花税条例有待完善 最有可能调整的是资源税。主要是由于2007年资源产品价格上涨比较多,但税额却没有增高。刘佐称调整方向可能是将适当增加征税范围,增加一些资源产品的增税项目。“过去实行的是定额税制,今后可能将‘从量定额’增收改为‘从价定率’增收,或将涉及燃油、煤炭、天燃气等产品。” 针对“两会”上热议的印花税改革,刘佐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现行印花税制度是1988年制定的,已经过去了20年,相应的法规做了很多调整,比如说合同法就发生了很大变化,印花税暂行条例在很多方面失去了法律效力。”他指出,印花税的增税科目、税率、征税方法都将可能做出修改。 刘表示,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是否下调还不能确定,根据国际上印花税的发展趋势,对资本市场调控主要是通过所得税来实施,很多国家只是实行单向征收,对交易环节征收印花税的国家较少。 推进多项税收改革 除上述几项被提及的改革之外,刘佐表示增值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房地产税改革方面仍有许多待解决的问题。 “增值税收入占全国税收总额的40%,很重要。从发展趋势来看,中国应和国际接轨,要彻底走向消费型增值税。固定资产抵扣问题应得到解决。”刘佐说。我国目前实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制度,税制改革后将实行的是消费型增值税制度——由于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增值税可以抵扣,固定资产的取得成本中就不包含增值税这一块。显然,消费型增值税制度框架下的固定资产(不动产例外)成本,要低于生产型增值税制度条件下的固定资产成本。 刘佐称,财政税务部门正在研究将增值税转型方案向全国推进。 对于颇受关注的房地产税制改革,刘表示,“这几年已经在一些城市做了一些策动和研究,主要为将来按照房地产价值征税做准备。”他透露,物业税下一步将进入实战阶段,但并不一定是在今年实行。 刘指出,物业税将首先向经营性的房地产征税,个人自有房产将在其后考虑。此外,土地增值税导致房地产企业比其它企业实际税负更重,未来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同步增收的问题,应该得到更好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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